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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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完整版】

2022-07-20 17:06: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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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完整版】

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X 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推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固本强基,探索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X 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X 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 X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X 年,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印发了《X 县三调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截止目前全县 X 个镇、X 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或设立了调解室。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牵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X 个为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县县、镇、村(社区)共选聘或任命专

 兼职人民调解员 X 人,真正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促进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并借鉴“枫桥经验”,先后印发了《人民调解员暨基层三线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办法》,我局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配合,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分期分批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和案件评查和交流观摩,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按照司法部“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X 年以来全县累计创建规范化调解组织 X 个,对创建合格的调解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配发了调解桌椅、文档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抓经费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积极性。联合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实施办法》,自 X 年起县财政每年将“一案一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X 年全县兑现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 X 万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所辖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经费列入综治维稳经费予以保障,从而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

 作积极性。

 (四)抓“三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创新。一是 X 年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精神,我局加强了对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县人社局联合在月河工业园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暨企业联合调解组织,与县法院、信访等部门配合,在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信访接待大厅(接待室)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或调解室,人民法院对诉讼至法院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除依法不得调解、明显不适宜调解及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外,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纠纷,通过诉前引导当事人或委托同级调解组织(驻院调解室)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协议需要司法确认的及时进行确认,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是整合现有调解资源,搭建县、镇、村三级调解工作平台,县镇分别依托同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或信访接待大厅,整合工作力量,搭建工作平台,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各镇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疑难纠纷联排、联防、联调衔接配合制度、矛盾纠纷分级分流调处制度等工作制度,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等工作,

 村(社区)依托村级组织阵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利用“X”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模式,整合村(社区)调委会、治保会、综治工作站等力量,设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领导重视不够,专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县目前虽然成立了 X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但都没有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标准,有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没有调解场所和牌子、制度,有的虽成立了调解机构,但没有推选或聘任专兼职调解员,部分调解组织所在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调解工作是司法局的事,参与积极性不高,支持配合力度不大,没有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二)村(社区)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和调解规范化程度不高。由于近年来镇村综合改革,镇村中心工作任务较重,镇司法所在镇村综合改革后力量削弱,不能专职专用,专业化水平不高,司法所对调解工作业务指导不到位,基层调解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年龄普遍偏大,加上中心工作压力大,在调解纠纷方面时间精力得不到应有保障,镇村调解场所大部分被占用,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不明显,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只有部分镇村实施,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积极性不

 高。

 (三)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力量薄弱,职能作用。

 得不到充分发挥。我县成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长兼任,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的创新工作,三调联动办应该负责全县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委派、检查督导、信息上报、分析研判等职责。长期以来也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司法局领导兼任三调联动办主任,无暇顾及日常工作,更没有时间精力去参与纠纷调处。目前我局仅聘任了 X名专职调解员,既要负责调处纠纷、又要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力量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大考核力度。将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法治建设或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职责。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三调联动办配备 X 至 X 名专职工作人员和 X 名专职调解员,确保三调联动办统一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促进调解

 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专职化。按照省市要求,在现行标准上,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提高标准。切实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报酬和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补助标准,努力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下功夫,吸引更多优秀的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X 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推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固本强基,探索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X 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X 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 X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X 年,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印发了《X 县三调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截止目前全县 X 个镇、X 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或设立了调解室。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牵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X 个为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县县、镇、村(社区)共选聘或任命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X 人,真正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促进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并借鉴“枫桥经验”,先后印发了《人民调解员暨基层三线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办法》,我局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配合,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计划,

 每年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分期分批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和案件评查和交流观摩,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按照司法部“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X 年以来全县累计创建规范化调解组织 X 个,对创建合格的调解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配发了调解桌椅、文档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抓经费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积极性。联合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实施办法》,自 X 年起县财政每年将“一案一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X 年全县兑现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 X 万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所辖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经费列入综治维稳经费予以保障,从而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四)抓“三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创新。一是 X 年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精神,我局加强了对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县人社局联合在月河工业园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暨企业联合调解组织,与县法院、信访等部门配合,在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信访接待大厅(接待室)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或调解室,人民法院对诉讼至法院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除依法不得调解、明显不适宜调解及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外,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纠纷,通过诉前引导当事人或委托同级调解组织(驻院调解室)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协议需要司法确认的及时进行确认,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是整合现有调解资源,搭建县、镇、村三级调解工作平台,县镇分别依托同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或信访接待大厅,整合工作力量,搭建工作平台,实行矛盾

 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各镇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疑难纠纷联排、联防、联调衔接配合制度、矛盾纠纷分级分流调处制度等工作制度,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等工作,村(社区)依托村级组织阵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利用“X”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模式,整合村(社区)调委会、治保会、综治工作站等力量,设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领导重视不够,专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县目前虽然成立了 X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但都没有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标准,有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没有调解场所和牌子、制度,有的虽成立了调解机构,但没有推选或聘任专兼职调解员,部分调解组织所在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调解工作是司法局的事,参与积极性不高,支持配合力度不大,没有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二)村(社区)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和调解规范化程度不高。由于近年来镇村综合改革,镇村中心工作任务较重,镇司法所在镇村综合改革后力量削弱,不能专职专用,专业化水平不高,司法所对调解工作业务指导不到位,基层调解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年龄普遍偏大,加上中心工作压力大,在调解纠纷方面时间精力得不到应有保障,镇村调解场所大部分被占用,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不明显,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只有部分镇村实施,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积极性不高。

 (三)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力量薄弱,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我县成

 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长兼任,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的创新工作,三调联动办应该负责全县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委派、检查督导、信息上报、分析研判等职责。长期以来也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司法局领导兼任三调联动办主任,无暇顾及日常工作,更没有时间精力去参与纠纷调处。目前我局仅聘任了 X 名专职调解员,既要负责调处纠纷、又要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力量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大考核力度。将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法治建设或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职责。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三调联动办配备 X 至 X 名专职工作人员和 X 名专职调解员,确保三调联动办统一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促进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专职化。按照省市要求,在现行标准上,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提高标准。切实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报酬和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补助标准,努力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下功夫,吸引更多优秀的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自查自纠主要问题,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弱化。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

 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理论学习虚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资料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此刻: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我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我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职责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我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我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我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忙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我认为无足轻重、无

 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日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我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三个代表”

 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员的标准要求自我,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梦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我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进取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景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本事。经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梦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我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我,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思考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刻变革,矛盾纠纷凸显高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解决矛盾的主要方式为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中虽有较大优势,但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却显得势单力薄、不易形成合力。

  **县近年来全面加强县、镇、 陶 翼 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 域 和 碑行业性、专业性人 椒 民调 窖 解组织体系建设 疏 ,建成 互 横向到边、纵 愉 向到底的 颜 人民调解化 烁 解体系,形 证 成党委、 滥 政府统一领导 则 ,县综 龙 治、司法牵头, 拼 相关 肿 部门协调配合,社 靴 会 糟 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 迂 砍 格局,但在健全社会矛 以 剿 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 辛 狡 系,构建“三调联动 赶 ” 枢 方面仍有很大的提 矛 升空 氨 间,为切实发挥 院人民调 胚 解、行政调解 脂 和司法调 搏 解的制度优 叭 势,构建三 蛰 调联动工 跺 作格局,** 廷 县司法 涩 局近年来做了一 欠 些有 归 效探索,成立了事 拦 业 所 单位县级人民调解中 搞 喻 心,推行人民调解以案 孝 熟 定补和聘任专职调解员 惠 唁 ,为建立高标准“三 诫 调 杂 联动”打下了基础 摩 。从 炎 **县实际出发 牧 ,笔者 屑 思考还可从如 爹 下完善提 活 高:

 一、 语 高标准搭建机 隔 构框架 律

 一是县委办 携 、 吸 政府办发文,成立* 骑 岛 *县三调联动协调领导 院 痢 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 伤 障 ,常务副县长、政法 氦 委 弃 书记任副

 组长,相 呕 关部 磷 门负责人为成员 锯 。主要 席 是发挥党委领 八 导优势, 难 统筹行政机 栅 关、司法机 侥 关和社会 窟 组织的力量, 星 督促各 蓖方履行法定责任 釉 义务 蛛 ,落实惠民政策, 筑 齐 督 心协力解决复杂社会 恬 毛 问题。集中处理不作为 奉 迎 、乱作为、慢作为和推 贼 碰 诿扯皮等作风问题。

 尝

  伺

 二是县政府办 梗 发文, 僚 成立**县行 棚 政调解委 霞 员会,常务 摸副县长任主 漠 任,相关 拧 部门负责人为 宿 成员。

 蔷 主要是发挥行政 掉调解 诌 制度优势,整合各 铡 部 彦 门社会治理职能,充 客 肤 分运用惠民政策、项目 工 哲 办实事解难题,用发展 可 苛 的办法化解不稳定的 州 问 犁题,达到彼此理解 熊 ,心 越 顺气顺,赢得民 虑 心,实 蹈 现社会共治与 庙 和谐稳定 羞 。

  三 罗 是县政法委发 庸 文,成 骏 立县司法调解委 航 员会 伊 ,法院院长任主任 瞻 。

 饯 主要是发挥司法调解 干 鸯 职能优势,通过灵活运 哑 例 用证据认定权、赔偿决 甜 厘 定权和刑事处罚权, 厄 促 垫 成当事人依法达成 份 和解 烘 协议,息诉止纷 惯 ,及时 柑 确认调解协议 甫 、参与要 腋 案调解、以 丁 案释法。

 睹

 四是 障 县司法局人民调 蛀 解中 瓤 心负责以上三个机 痈 构 履 的日常事务,并聘用 甚 铜 部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龚 闸 ,实现三种调解方式紧 抉 钩 密衔接,高效运转, 胶 方 很 便群众。

 二、推 寨 行高效 枝 便捷的运行方 潜 式

  一 秩 是以县人 褪 民调解中心为 官 依托, 盈 组建县矛盾纠纷 秸 调处 咱中心,整合县人民 那 调 围 解中心、县信访局的 愧 侯 人员,同时,县

 法院等 虚 援 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进驻 晌 浙 中心,主要受理各镇 砂 各 粘 部门没有成功化解 营 的重 糠 大矛盾纠纷,解 惧 决群众 逛 有了矛盾纠纷 勿 去找谁的 尹 问题。

 娶

 二是选择在 夫 方便群 扭 众的位置,为县 滞 人民 肘 调解中心配备办公 笺 用 蚜 房至少 9 间,其中接 套 挣 待室 1 间、人民调解厅 言 牺 、行政调解厅和司法调 臣 宙 解厅各 1 间、心理情 凰 绪 印 疏导室 1 间、政策 挠法规 烫 学习室 1 间、警 晒 务室 1 虞 间、办公室 2 伤 间,同时 伦 配备满足工 两 作需要的办 巡 公装备。

 拿

 三、建立管用 仗 实用 佰 的运行机制

  一 员 快 是县三调联动协调领导 棚 眨 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捎 景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 怖 议 衷 ,通报各镇各部门 捅 矛盾 砚 纠纷排查、化解 永情况, 厌 研究解决涉及 遍 全县社会 延 稳定的重大 船 矛盾纠纷, 瞩 处理相关 烘 事宜。

  二 崇 是实 拄 行县镇联动。各镇 帖 各 阿 部门为本辖区、本系 降 彪 统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 佣 饰 责任人,要坚守第一道 适 齐 防线,按照“属地管 茨 理 释 、分级负责”“谁 澡 主管 选 、谁负责”的原 糕 则,搞 氨 好本镇、本部 乱 门的矛盾 摇 纠纷排查调 矛 处工作,基 继 本实现矛 鉴 盾不上交。对 甭 各镇各 查 部门无能力调解 甫 的矛 卡 盾纠纷以及跨镇、 橡 跨 吁 行业、跨部门的重大 唁 鹰 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县 荤 卧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辑 甄 ,并移交相关案卷资 菊 料 穴 ,县矛盾纠纷调处 欠 中心 肇 要及时受理调处 欢 。

  效 三是实行三 怂 调联动。县 肘 矛盾纠纷 魄 调处中心具体 辊 负责全 牺

 县三调联动工作 孙 的协 械 调、办理工作,重 嗡 大 非 矛盾纠纷当事人到中 澳 釜 心后,中心按照行政调 屑 熏 解、司法调解、人民调 赢 奢 解范畴进行受理,有 云 效 假 利用三种调解方式 焦 相互 敲 衔接联动,将矛 远 盾纠纷 积 就地化解,确 牵 保县内矛 钟 盾化解的最 郸 后屏障。具 豹 体开展联 花 动工作情况如 遗 下:

 炭

  人民调解和行 斤 政 浮 调解联动:县矛盾纠 肖 匙 纷调处中心协调相关行 洛 趟 政主管部门及当事人在 依 芍 行政调解厅进行调解 火 , 痊 利用行政调解手段 辛 调解 馆 不了的,可接受 苍 相关行 疡 政主管部门或 坎 者当事人 琼 邀请、委托 黄 ,进行人民 辕 调解,调 垣 解成功的,出 胚 具人民 批 调解协议书并进 咙 行司 仅 法确认,调解不成 宪 功 蛤 的,引导进入诉讼程 鳃 咬 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 八 辫 件的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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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痢

 人民调解和司法 桐 调解 椅 联动:县矛盾纠 拧 纷调处 曰 中心引导当事 掳 人到司法 茄 调解厅进行 推 调解,告知 衣 当事人诉 栏 讼风险,对案 诌 情简单 似 、争议不大的民 都 事纠 墟 纷,暂缓立案,由 赃 人 忍 民调解介入先行调解 甩 升 ,调解成功后,立即对 逝 诚 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 衅 减 法确认,调解不成功 墅 的 拼 ,引导进入诉讼程 谜 序, 哈 符合法律援助条 栽 件的给 搞 予援助。

 琅

 行政调解 耀 和司法调 缅 解联动:县矛 茸 盾纠纷 藉 调处中心协调各 源 行政 妊 机关依法、依职权 垛 进 脏 行行政调解并出具调 谦 碳 解书、裁决书或其他处 悬 急 理决定,司法机关做好 盐 杯 法治宣传引导,并督 加促 哺 当事各方履行。行 贞 政机 瞅 关行使行政职权 栈 过程中 徐 引发的信访案 蒜 件或因不 举 服司法部门 寂 处理结果而 斑 引发的涉 遗 法涉诉上访

 案 佰 件,中 太 心采取联调联动 凸 ,共 嗜 同做好息诉罢访工 拍 作 浴 。

 四、落实基本保障 压 脱

 解决有人办事的 赛 问 殷 题和如何办事的问 萎 题后 昭 ,还得解决有钱 猖 办事的 憎 问题,县政府 善 应将县人 华 民调解中心 兄 工作经费列 泳入县财政 吾 预算,主要用 蛰 于日常 判 运转和聘任专职 枉 调解 腔 员的政府购买服务 械 费 廷 用,对全县各级调解 稳 绅 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件的 捌 路“以案定补”。

  预 通 顾 过以上措施建立相 太 互协 察 调的矛盾纠纷多 茄 元化化 牢 解体系,推动 智 人民调解 工 、司法调解 喘 、行政调解 灾 有效衔接 狠 联动,打通部 墅 门壁垒 惺 、简化办事程序 诫 ,做 焕 到“止纷定争”案 尧 结 汝 事了,真正实现小事 饭 恨 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撼 铜 重大纠纷不出县的目标 韵 绽 ,不断夯实“平安中 恃 国 挪 ”、“法治中国” 方 的基 淫 础,让人民群众 詹 切实增 颈 强对美好生活 搞 的获得感 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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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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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X 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推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固本强基,探索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X 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X 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 X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X 年,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印发了《X 县三调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截止目前全县 X 个镇、X 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或设立了调解室。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牵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X 个为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县县、镇、村(社区)共选聘或任命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X 人,真正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促进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并借鉴“枫桥经验”,先后印发了《人民调解员暨基层三线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办法》,我局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配合,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分期分批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和案件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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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交流观摩,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按照司法部“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X 年以来全县累计创建规范化调解组织 X 个,对创建合格的调解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配发了调解桌椅、文档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抓经费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积极性。联合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实施办法》,自 X 年起县财政每年将“一案一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X 年全县兑现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 X 万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所辖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经费列入综治维稳经费予以保障,从而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四)抓“三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创新。一是 X 年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精神,我局加强了对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县人社局联合在月河工业园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暨企业联合调解组织,与县法院、信访等部门配合,在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信访接待大厅(接待室)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或调解室,人民法院对诉讼至法院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除依法不得调解、明显不适宜调解及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外,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纠纷,通过诉前引导当事人或委托同级调解组织(驻院调解室)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协议需要司法确认的及时进行确认,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是整合现有调解资源,搭建县、镇、村三级调解工作平台,县镇分别依托同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或信访接待大厅,整合工作力量,搭建工作平台,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各镇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疑难纠纷联排、联防、联调衔接配合制度、矛盾纠纷分级分流调处制度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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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等工作,村(社区)依托村级组织阵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利用“X”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模式,整合村(社区)调委会、治保会、综治工作站等力量,设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领导重视不够,专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县目前虽然成立了 X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但都没有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标准,有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没有调解场所和牌子、制度,有的虽成立了调解机构,但没有推选或聘任专兼职调解员,部分调解组织所在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调解工作是司法局的事,参与积极性不高,支持配合力度不大,没有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二)村(社区)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和调解规范化程度不高。由于近年来镇村综合改革,镇村中心工作任务较重,镇司法所在镇村综合改革后力量削弱,不能专职专用,专业化水平不高,司法所对调解工作业务指导不到位,基层调解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年龄普遍偏大,加上中心工作压力大,在调解纠纷方面时间精力得不到应有保障,镇村调解场所大部分被占用,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不明显,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只有部分镇村实施,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积极性不高。

 (三)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力量薄弱,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我县成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长兼任,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的创新工作,三调联动办应该负责全县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委派、检查督导、信息上报、分析研判等职责。长期以来也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司法局领导兼任三调联动办主任,无暇顾及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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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没有时间精力去参与纠纷调处。目前我局仅聘任了 X 名专职调解员,既要负责调处纠纷、又要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力量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大考核力度。将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法治建设或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职责。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三调联动办配备 X 至 X 名专职工作人员和 X 名专职调解员,确保三调联动办统一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促进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专职化。按照省市要求,在现行标准上,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提高标准。切实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报酬和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补助标准,努力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下功夫,吸引更多优秀的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思考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刻变革,矛盾纠纷凸显高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目前解决矛盾的主要方式为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中虽有较大优势,但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却显得势单力薄、不易形成合力。

  **县近年来全面加强县、镇、 粤 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 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 霄 解组织体系建设,建成 泉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 卿 人民调解化解体系,形 赃 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 描 ,县综治、司法牵头, 予 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 勃 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 弥 格局,但在健全社会矛 许 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 琐 系,构建“三调联动” 畜 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 延 间,为切实发挥人民调 敦 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 剔 解的制度优势,构建三 活 调联动工作格局,** 漂 县司法局近年来做了一 茫 些有效探索,成立了事 灵 业单位县级人民调解中 全 心,推行人民调解以案 屑 定补和聘任专职调解员 忘 ,为建立高标准“三调 修 联动”打下了基础。从 淫 **县实际出发,笔者 阎 思考还可从如下完善提 耐 高:

 一、高标准搭建机 酞 构框架

  一是县委办 欲 、政府办发文,成立* 箍 *县三调联动协调领导 裸 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 俗 ,常务副县长、政法委 矮 书记任副

 组长,相关部 篙 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 锗 是发挥党委领导优势, 吟 统筹行政机关、司法机 镐 关和社会组织的力量, 咬 督促各方履行法定责任 掩 义务,落实惠民政策, 芋 齐心协力解决复杂社会 猛 问题。集中处理不作为 擒 、乱作为、慢作为和推 纯 诿扯皮等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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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县政府办发文, 破 成立**县行政调解委 浪 员会,常务副县长任主 蚤 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 袱 成员。主要是发挥行政 嗡调解制度优势,整合各 糕 部门社会治理职能,充 埂 分运用惠民政策、项目 蚜 办实事解难题,用发展 柱 的办法化解不稳定的问 悠题,达到彼此理解,心 俺 顺气顺,赢得民心,实 赡 现社会共治与和谐稳定 母 。

  三是县政法委发 虽 文,成立县司法调解委 亡 员会,法院院长任主任 杏 。主要是发挥司法调解 猫 职能优势,通过灵活运 焦 用证据认定权、赔偿决 庆 定权和刑事处罚权,促 险 成当事人依法达成和解 伸 协议,息诉止纷,及时 辞 确认调解协议、参与要 坍 案调解、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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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县司法局人民调 嘻 解中心负责以上三个机 摘 构的日常事务,并聘用 辗 部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蓖 ,实现三种调解方式紧 塞 密衔接,高效运转,方 究 便群众。

 二、推行高效 峨 便捷的运行方式

  一 十 是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 骸 依托,组建县矛盾纠纷 矛 调处中心,整合县人民 瘴 调解中心、县信访局的 匀 人员,同时,县

 法院等 帐 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进驻 庞 中心,主要受理各镇各 边 部门没有成功化解的重 莆 大矛盾纠纷,解决群众 绥 有了矛盾纠纷去找谁的 尽 问题。

  二是选择在 沂 方便群众的位置,为县 亏 人民调解中心配备办公 根 用房至少 9 间,其中接 朔 待室 1 间、人民调解厅 渊 、行政调解厅和司法调 颁 解厅各 1 间、心理情绪 台 疏导室 1 间、政策法规 窜 学习室 1 间、警务室 1 衣 间、办公室 2 间,同时 扑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 吓 公装备。

 三、建立管用 焰 实用的运行机制

  一 冀 是县三调联动协调领导 济 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脾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号 ,通报各镇各部门矛盾 每 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屯 研究解决涉及全县社会 僻 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 馈 处理相关事宜。

  二 快 是实行县镇联动。各镇 狗 各部门为本辖区、本系 眨 统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 蛤 责任人,要坚守第一道 眩 防线,按照“属地管理 陀 、分级负责”“谁主管 铣 、谁负责”的原则,搞 胆 好本镇、本部门的矛盾 局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 终 本实现矛盾不上交。对 蝉 各镇各部门无能力调解 别 的矛盾纠纷以及跨镇、 炕 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 盂 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县 赖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吕 ,并移交相关案卷资料 怨 ,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樱 要及时受理调处。

  雪 三是实行三调联动。县 垂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具体 郧 负责全

 县三调联动工作 博 的协调、办理工作,重 阐 大矛盾纠纷当事人到中 奢 心后,中心按照行政调 据 解、司法调解、人民调 摸 解范畴进行受理,有效 蹿 利用三种调解方式相互 直 衔接联动,将矛盾纠纷 携 就地化解,确保县内矛 三 盾化解的最后屏障。具 谣 体开展联动工作情况如 示 下:

  人民调解和行 筑 政调解联动:县矛盾纠 啪 纷调处中心协调相关行 有 政主管部门及当事人在 援 行政调解厅进行调解, 汉 利用行政调解手段调解 拥 不了的,可接受相关行 淌 政主管部门或者当事人 旨 邀请、委托,进行人民 得 调解,调解成功的,出 姬 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进 拔 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 逸 功的,引导进入诉讼程 毋 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 赋 件的提供法律援助。

 秸

 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 技 联动:县矛盾纠纷调处 证 中心引导当事人到司法 赛 调解厅进行调解,告知 坍 当事人诉讼风险,对案 邵 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 哺 事纠纷,暂缓立案,由 狮 人民调解介入先行调解 喻 ,调解成功后,立即对 极 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 驯 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 羡 ,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人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给 栽 予援助。

  行政调解 艺 和司法调解联动:县矛 厌 盾纠纷调处中心协调各 蛀 行政机关依法、依职权 糟 进行行政调解并出具调 龚 解书、裁决书或其他处 苇 理决定,司法机关做好 亿 法治宣传引导,并督促 干 当事各方履行。行政机 愈 关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 泄 引发的信访案件或因不 察 服司法部门处理结果而 酋 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

 案 养 件,中心采取联调联动 傣 ,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 绸 作。

 四、落实基本保障 仁

 解决有人办事的问 鲸 题和如何办事的问题后 札 ,还得解决有钱办事的 冲 问题,县政府应将县人 新 民调解中心工作经费列 放入县财政预算,主要用 胡 于日常运转和聘任专职 搭 调解员的政府购买服务 互 费用,对全县各级调解 鼻 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件的 杨“以案定补”。

  通 抡 过以上措施建立相互协 埔 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 秆 解体系,推动人民调解 衬 、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邀 有效衔接联动,打通部 勋 门壁垒、简化办事程序 边 ,做到“止纷定争”案 搐 结事了,真正实现小事 阎 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缅 重大纠纷不出县的目标 恰 ,不断夯实“平安中国 赌 ”、“法治中国”的基 智 础,让人民群众切实增 殆 强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 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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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县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1109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人民调解暨冲突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1109,供大家参考。

 县人民调解暨冲突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X 县司法局仔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推动构建冲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主导作用,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固本强基,探究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X 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冲突纠纷 X 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 X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X 年,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印发了《X 县三调联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加”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

 截止目前全县 X 个镇、X 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或设立了调解室。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牵头相继成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X 个为专业化调解组织,全县县、镇、村(社区)共选聘或任命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X 人,真正实现了纵向究竟、横向到边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促进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局仔细学习并借鉴“枫桥阅历”,先后印发了《人民调解员暨基层三线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方法》,我局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协作,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安排,每年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分期分批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和案件评查和沟通观摩,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同时根据司法部“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X 年以来全县累计创建规范化调解组织 X 个,对创建合格的调解组织,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为配发了调解桌椅、文档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供应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三)抓经费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员主动性。联合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实

 施方法》,自 X 年起县财政每年将“一案一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X 年全县兑现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 X 万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所辖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经费列入综治维稳经费予以保障,从而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主动性。

 (四)抓“三调联动”,推动冲突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创新。一是 X 年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冲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看法》,根据《看法》精神,我局加强了对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与县人社局联合在月河工业园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暨企业联合调解组织,与县法院、信访等部门协作,在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信访接待大厅(接待室)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或调解室,人民法院对诉讼至法院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除依法不得调解、明显不相宜调解及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外,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纠纷,通过诉前引导当事人或托付同级调解组织(驻院调解室)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冲突纠纷,对调解协议须要司法确认的刚好进行确认,增加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是整合现有调解资源,搭建县、镇、村三级调解工作平台,县镇分别依托同级冲突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或信访接待大厅,整合工作力气,公号:办公室秘书材料范文搭建工作平台,实行冲突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各

 镇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冲突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制定了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疑难纠纷联排、联防、联调连接协作制度、冲突纠纷分级分流调处制度等工作制度,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下,做好冲突纠纷排查、研判、化解等工作,村(社区)依托村级组织阵地,坚持发展“枫桥阅历”,主动利用“X”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模式,整合村(社区)调委会、治保会、综治工作站等力气,设立冲突纠纷联合化解工作站,便利群众就近表达诉求,化解冲突,真正把冲突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削减了冲突纠纷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领导重视不够,专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县目前虽然成立了 X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但都没有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标准,有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没有调解场所和牌子、制度,有的虽成立了调解机构,但没有推选或聘任专兼职调解员,部分调解组织所在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调解工作是司法局的事,参加主动性不高,支持协作力度不大,没有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二)村(社区)调解队伍业务水平和调解规范化程度不高。由于近年来镇村综合改革,镇村中心工作任务较重,镇司法所在镇村综合改革后力气减弱,不能专职专用,专业化

 水平不高,司法所对调解工作业务指导不到位,基层调解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年龄普遍偏大,加上中心工作压力大,在调解纠纷方面时间精力得不到应有保障,镇村调解场所大部分被占用,调解规范化建设推动不明显,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只有部分镇村实施,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主动性不高。

 (三)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力气薄弱,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我县成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长兼任,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的创新工作,三调联动办应当负责全县冲突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委派、检查督导、信息上报、分析研判等职责。长期以来也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县司法局领导兼任三调联动办主任,无暇顾及日常工作,更没有时间精力去参加纠纷调处。目前我局仅聘任了 X名专职调解员,既要负责调处纠纷、又要负责日常工作和业务指导,力气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冲突纠纷化解工作准备

 我们将以学习实行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多元化冲突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大考核力度。将人民调解暨冲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法治建设或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

 设。

 (二)进一步明确县三调联动办(调解中心)职责。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三调联动办配备 X 至 X 名专职工作人员和 X 名专职调解员,确保三调联动办统一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促进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专职化。根据省市要求,在现行标准上,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提高标准。切实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酬劳和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补助标准,努力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下功夫,吸引更多优秀的人士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X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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