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打车李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小学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实践证明,实施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促进了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使每个学生都体验成功的喜悦,促进学生主动全面发展,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一)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依据。评价以《五道沟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
3.教师评价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评价次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学年评价。
(五)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只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
学期等级。每学期从6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教师评价小组负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单》由学校统一编制,是证明学生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材料。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区级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
2.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3.负责对班级评价小组的培训;
4.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分管班级学生的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的合成;
2.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3.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单》;
4.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四、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示制度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要通过广泛宣传,努力做到所有家长知晓。
2、学校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3、结果评出后,各维度评价为A级的学生名单要及时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或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其它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要给所有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2.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3.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和家长评价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正常的评价工作。
4.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经查实,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教师,要按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的,自公示
之日起一周内,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没有问题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篇二: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成为了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石,关乎每个孩子的成长和未来。因此,对于义务教育的质量评价,不仅仅是一项政策,更是对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指标。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是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它是通过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综合评价,从多个维度、多个角度来衡量和评价学校教育的质量。下面将从教育资源、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相关指标。
教育资源是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教育资源包括教育经费、教师队伍、教学设施等。教育经费是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教师队伍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优秀的教师队伍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教学设施是支撑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教学设施能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教学质量是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之一。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两个方面。教学过程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评价。教学内容要科学合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发展需求;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教学组织要有序高效,能够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教学效果主要体现在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提升上,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是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人文素养等方面。学生的学习能力是学生学习的基本功,包括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等方面的评价。学生的创新能力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包括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新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包括实践操作、实践应用和实践创新等方面的评价。学生的人文素养是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社会责任感,包括道德修养、社会公德和文化素养等方面的评价。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是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工具。通过对教育资源、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可以全面客观地了解学校教育的质量状况,为教育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的建立和使用,也能够推动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希望我国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能够不断完善,为每个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篇三: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依据:
一、教育评价的原则
(一)教育测量与评价的评价原则
1、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方向性、客观性、可行性、过程性
2、学生评价的原则:发展性、多元化、全息性、差异性
(二)学生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1.评价的导向性与激励性的原则
2.评价的主体性与多角度的原则
3.评价学生差异性与整合性的原则
4.评价的开放性与客观性原则
二、中国教育理论、方针、政策
1、中国义务教育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教育理论和知识
3、教育规律
三、心理测量的相关指标
四、学生心理发展状况和身心发展规律
(符合学生年龄特征的指标和评价内容)
五、教育的实际工作经验
六、学生行为规范、新课程改革标准
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思想
素质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
维护国家安全与荣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
二级
三级指标
指标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
1234品
政治
德
素质
素
质
道德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系集体,维护集体利益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
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知法守纪,严格要求
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规范,维护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明礼诚信
素质
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自觉维
护生态环境
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品质
心理
具有顽强的意志品质
品质
自尊自爱、诚实正直、积极进取
公
民
素
养
学
习
能
社会
意识
团队
精神
个人
素养
学习
态度
学习
具有社会责任感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团结互助,学会合作
自尊、自信、自强、自律、勤奋
尊重他人,学会宽容
学习目标明确,能主动学习
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制定、落实有效的学习计划
力
习惯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勤于阅读与思考
注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水平
能够掌握知识间的逻辑关系,主动建构知识体系
学习
能对学习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反思
技能
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
具有初步的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
创新实乐于接受新事物,敢于质疑,勤于探索
践
积极参加特长小组活动,形成自己的特长
能力
具备一定基础的劳动技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学生
能
合作
力
能够在合作中明确自己的责任,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能正确对待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敢于克服困难
运
动
和
健
运动
康
素养
具有1项运动技能
热爱体育运动,有良好的锻炼习惯
身心
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
健康
具有健康的生活方式、乐观的生活态度
具有充沛的体力和强健的体魄
能够综合的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学生
交流
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人际关系
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能够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
懂得接纳、赞赏、争辩和帮助同学
能够与他人为一个目标共同努力,有良好的协作能力
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审
美
与
审美
情趣
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够主动追求、探索美
能热爱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之美
能认真上艺术课,积极参加艺术活动,有一定的艺术审美
表
表现
现
能够用自己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特长
备注:上表中,评价的数字分别代表:
“一”代表:60-69分
“二”代表:70-79分
“三”代表:80-89分
“四”代表:90-99分
评价者只需在各分数等级表格框中打“√”即可
篇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篇五: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个制度下,学生不再仅仅追求成绩,而是注重发展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本文将从利于发展学生个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详细论述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传统的学生评价制度过于侧重分数,导致学生只注重应试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爱好的发展。而综合评价制度不仅注重学生课堂表现,还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合作精神、领导才能等其他方面的能力的培养。通过这种评价方式,学校能够更好地发现和培养学生的特长,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实现个性化教育。
其次,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能够提高教学质量。传统的学生评价方式以考试成绩为核心,导致学校过分注重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学生的实际学习效果。而综合评价制度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全面观察和评价,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策略、思维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及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这种评价方式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
再次,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传统的学生评价制度往往以分数为标准,给予成绩好的学生更多的资源和机会,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则可能受到轻视和歧视。综合评价制度通过注重学生多元化的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能够更好地发现和激发每个学生的潜力,提高了学校对学生的关注程度和教育的公正性。同时,综合评价制度也减少了对学生考试成绩的过度依赖,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最后,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使教育更加贴近社会需求。继续以传统学生成绩评价为主的教育模式,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实际需要和社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要求。而综合评价制度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能够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这样的评价制度使得教育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更加稳固的基础。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使教育更加贴近社会需求。我们应该积极推动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多样化的教育机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未来公民。
篇六: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法,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4情感与态度:能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
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组员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组成;
二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小组,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小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学校评价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后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0至20学年度
学生姓名:
评价
要素
评
价
内
容
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言行文明;热爱生活,兴趣广泛,有一定的安全意识;道德
品质
与
公民
素养
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珍惜劳动成果;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
谦恭礼让,为人正直;举止文明,爱护环境,自理自立,敢于大胆提出新奇独特的见解;有学习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能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有自主合作学习意识;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一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能力;
学生
家长
班主任
自评
意见
评
价
综合
评价
学
习
能
力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交流
出努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与
尊重并理解他人,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合作
的行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情感
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
与
态度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
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衣着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能感受、发现、欣赏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审美
并形成自己的情感判断;与
对音乐、美术感兴趣,课堂表现突出,积极参表现
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一定艺术特长;
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坚持上好“两操两课”;每天运动
与
健康
睡眠不少于10小时;良好的饮食习惯,吃饭定时、定量,不偏食,不择食,尽量少吃零食;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科目
品德
语文
数学
上学期
下学期
兴趣小组
活动情况
爱好及特长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竞赛获奖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综合评语:
班主任:
年
月
日
说明: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篇七: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行为体质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促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评价原则
1.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适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评价中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表达个体差异:把日常片断事实和整体表现相结合,避免以偏概全。
3.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持续提升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组织结构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向全校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实施意见案,制定学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实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级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并综合各方面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和总评结果,接受家长的咨询评价小组人数一般很多于5人,名单要向评价班级学生公布各小组成员要熟悉和理解该班学生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度。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对应调整。
四、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标准
详见和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1)
(三)评价方法
1.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2.互评,同学相互之间根据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3.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本学期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实行,原则上每学期评价一次,毕业评价在小学初中毕业前实行,由各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五)结果表现
1.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定表现形式包括两个局部:
(1)分项评分。根据6个评价项目参考分值,对照评价标准,分项目给出评价得分
(2)评定等级,汇总6个评价项目得分,以A、B、C、D等级表现,A级得分为91-100分,B级70-89分,C级60-6分、D级为60分以下。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行整体描绘,尤其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将以上结果汇总填入《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
册》。
(六)等级合成办法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明确各评定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评定等级为A级的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5%;C级比例不超过25%;将学生评为D级应非常慎重,不得超过2%。一所学校各班A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五、评价制度建设
(一)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即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即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2.假如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上诉人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主管部门应即时调查,做出处理,并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综合素质评定者要建立诚信记录假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在相对应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
2.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3.学校要对教师实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实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
5.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作为考评学校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评定质量监控机制。
.在评定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定质量实行监控,充分理解相关信息,即时解决相关问题。
篇八: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指南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三者紧紧围绕贯彻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评价方式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
(二)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四)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四、评价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县级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履职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自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省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各
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将评价情况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省级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生发展质量情况进行监测。
(二)明确评价周期。对学校、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五、评价结果运用
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要运用好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要运用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要运用好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引导县级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履职尽责,为办好义务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
先,不能认定为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县级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要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价。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价人员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要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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