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纪检组意识形态
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各位领导:
按照全县第五轮巡查工作安排,下面就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受商都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按照纪委监委体制改革后共监督5个单位,分别为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民族局、政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人,分别为纪检组长1名,专职纪检干事2名。
近年来,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从严治党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各被监管单位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分解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局党组(支部)书记听取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4次,党组(支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年初各被监管单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党组(支部)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和分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被监管单位130余名在岗人员履行了岗位廉政从政承诺;纪检监察组向党组(支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4条,党组(支部)全面采纳并予以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在制度建设上,从内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财政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权力运行。
(二)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工作纪律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一是今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书记与30多名副科级及环节干部举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纪检监察组同2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结合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清理后共腾退办公用房19.12平米。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节点检查相结合,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点节日,利用微信平台,在被监管单位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信息13条,有效的避免节点失节,导致违反八项规
定精神行为的发生和“四风”问题的抬头。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加强对5个被监管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派驻单位财政局党支部和其他4个单位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学习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并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二是组织各被监管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厉害了,我的国》、《马克思是对的》等影片,并用杨国文和市财政局基层科科长厉平和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财政全体干部参观了我县建县100周年大型文史展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精神不到位。纪检组对被监管部门的检查仅停留在重点节假日的监督,平时检查相对较少,存在等问题等线索,导致“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今后纪检组将加大检查惩治力度,通过查处加大震慑力度。
2对党内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监督意识不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监督存在不到位,监督检查偏重于“三会一课”的记录和“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专项检查少,主要依靠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组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和警示开展的少。被监管单位都存在学习的针对性不灵活,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存在单纯为了学理论而学理论的倾向,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在“做实”上做得不足,习惯于开会布置、学文件传达等常规化的学习方式,对如何结合单位自身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想的不深、研究的不透,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
3、对权力清单的监督和制度落实监督上还不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还不够到位,存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会前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权利清单制定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有漏洞,监督检查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主体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对各被监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仅做到签订责任状和层层分解任务,对后续跟踪问效落实不
够有力,存在被监管单位分管领导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工作,有的分管领导全年对自己所分管的业务股室没有开展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和所分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纪检组将加大对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监督。
2、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开展的少,缺乏对意识形态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制度建设。
3、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深入。今年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安排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和“好人主义”、“六大纪律”、“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被监管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对照本单位情况进行自查,纪检组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督促被监管单位进一步召开推进会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开展,但好人主义思想、慢作为仍然存在,纪检组将加大查处力度,保障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
4、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重视不够。今年各被监管单位都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少,纪检组今年只在财政局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上利用原市财政杨某、厉某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警示教育宣讲,其他被监管单位都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各被监管单位廉政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图版陈旧、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执纪审查能力弱。监督执纪力度不够,仍然存在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还有畏难情绪,监督手段少、创新性开展监督办法不多。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致使纪检组到现在仍没有突破“零立案”。
2、纪检干部自身素质需进一步加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纪检干部直到今年8月底才全部配齐,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者是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对新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领会掌握不透彻,理解不深入,不同程度的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纪检干部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在监督执纪方面主动出击的少,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今后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成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配套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和权利运行。
(四)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学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知识,全面提高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做敢于执行、善于执纪、思想水准高、政策能力强的纪检干部。
篇二:纪检组意识形态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监督情况报告
背景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全体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认同、归属感和责任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基础和精神纽带。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旨在分析当前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监督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分析
监督情况概述
目前,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
监督机构设置不完善: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建立了一些涉及该领域的监督机构,但仍存在覆盖面不广、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2.
监督手段不够多样化:目前主要依靠传统方式进行监督,如巡视检查、行政审批等,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
3.
监督力度不够强化: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导致监督力度不够。
4.
监督结果反馈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结果反馈机制,导致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受到一定影响。
影响因素分析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
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导致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
意识形态多元化:当前社会存在多种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对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程度有所差异。
3.
信息传播不畅:部分地区和群众对于国家政策、相关活动等信息了解不足,影响了他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结果
监督成果总结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
1.
监督机构建设有所完善:国家相关部门加强了对该领域的监督机构建设,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和专业性。
2.
监督手段创新发展:在传统监督方式基础上,引入了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技术手段,丰富了监督手段。
3.
监督力度逐步加强:一些地方和单位重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激励措施等方式推动意识形态建设。
4.
监督结果反馈机制初步形成:一些地区和单位建立了监督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定期报告、评估考核等方式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不足之处
然而,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
监督机构职能不明确:一些监督机构在具体职责划分上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2.
监督手段仍需创新:虽然引入了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技术手段,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局限性。
3.
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导致监督力度不够。
4.
监督结果反馈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地区和单位对于监督结果反馈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缺乏有效的监督结果运用机制。
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监督机构设置: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2.
创新监督手段:加强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覆盖面。
3.
强化监督力度:加大对地方和单位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力度,通过激励措施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4.
健全监督结果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结果反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将其运用于相关决策、评估等环节。
结论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监督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完善机构设置、创新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力度和健全结果反馈机制,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