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听课管理办法
教师听课评课管理办法
导言
教师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长。因此,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水平提升是教育系统中极其重要的环节。教师听课评课,作为一种教学管理手段,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其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的意识。本文将探讨教师听课评课的管理办法。
一、背景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教育改革和发展呈现出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教师的教学水平必须不断提高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教师听课评课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评价和反思方式,在教育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师听课评课的目的教师听课评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并通过评价和反思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教师听课评课的重要性
教师听课评课可以帮助教师发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了解其他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从而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同时,教师听课评课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共享经验,营造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成长的学习氛围。
四、教师听课评课的流程
教师听课评课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选拔听课评课评委:由学校或学校领导汇集一系列教育专家、中级和高级教师担任评委,确保评课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指导教师备课:教师在课前应仔细准备备课,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材料和教学活动等。
3.教师上课:教师按照备课计划进行授课,并时刻注意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4.评委评课:评委观摩教师的课堂教学,并进行评价和点评,提供他们的专业建议。
5.教师反思:教师根据评委的评价和建议进行反思和总结,寻找改进和提升的方向。
五、评课指标与评价标准
评课指标和评价标准是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评课指标可以包括教师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育资源利用和学生的学习效果等多个方面。评价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客观公正,并与教师的教学水平相匹配。
六、评课的方式
评课的方式可以包括专家点评、组间互评和自评等多种形式。通过多元化的评课方式可以充分发挥评课的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七、听课评课中的问题与挑战
教师听课评课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比如,评课的目的可能会被误解或滥用,或者评委之间存在主观偏见等。因此,在实施教师听课评课时,必须重视公平和公正,确保评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八、评课结果的运用
评课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教师,并针对教师的不足之处提供帮助和培训。同时,评课结果也可以作为教育管理的参考,对教师的职称晋升和奖惩等进行评估。
九、教师听课评课对学校管理的影响
教师听课评课不仅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有益,也对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提升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听课评课,学校可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国际经验与启示
教师听课评课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应用经验,如芬兰的“名师进课堂”和新加坡的“教学精美计划”等。这些经验可以为我国教师听课评课提供参考和启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总结
教师听课评课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价和反思,教师可以了解自身的教学优点和不足,并从他人的经验中汲取教训。合理的评课管理办法可以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潜力,为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升做出贡献。
篇二:听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听课、看课管理方法
第一条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课堂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掌握教
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课堂教学
改与创新,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听课
(一)听课方式、范围、任务
L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组织集体听课、观摩听
课等。原那么上每次参与听课人数应不少于2人,并在听课后有评课环
节。
.适用人员: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
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正副主任、专任教师。
.课程范围:学校开设的本科生理论课和实践课。
.听课任务:检查授课教师教学文件齐备情况和上课准备情况;了解授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和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满意情况;对
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
进行评价,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情况;了解、分析教学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听课基本要求
.听课人员佩带听课证,提前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
通
信工具,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场。
.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提出反应意见。
对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必要
时要与教师所在学院领导进行沟通交流。问题涉及到学校其他单位的,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应,相关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对于新开课的教师,专业负责人必须组织同行教师听课2次
以上,以对教师进行指导帮助,保证新开课的教学质量;新开课教师
每学期听本专业优秀教师上课2次以上,主动学习以提高教学能力。
.支持和鼓励课程群内教师互相听课。教师互相听课目的旨在
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
5,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学
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学时;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副
处级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学时,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级
领干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学时;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学
时;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学时;专任
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学时,其中助教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学
时。
第三条看课
(一)看课方式、范围、任务
.看课方式:看课时一般不进入课堂,采用随机、随堂和视频的方式,主要从课堂纪律、教学状态、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
观察。
.适用人员:校级领导、教务处科级以上干部、相关职能部门(人
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学院领导、专业负
责人、教学秘书、教研室正副主任。
.课程范围:学校开设的本科生理论课和实践课。
.看课任务:看课人员重点对授课教师教学态度、管控课堂情况、学生到课率、学习纪律以及教学设施等方面进行观察,做出记录和评
价。
(二)看课基本要求
.看课人员要以不影响教学为前提,一般不进入课堂,在课堂外
看课5分钟左右,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看课人员在看课过程中发现课堂纪律、教学状态、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存在明显问题时,应择时对该课程进行听课,以深入了解课
堂教学真实状况;当发现教学设施及其他方面的问题时,要及时向相
关单位反应,相关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要求校级、处级领干每学期看课堂次数不少于2次。
第四条听课与看课的组织管理
.教务处为听课人员提供纸质版《XX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附表1、2)、《XX大学看课记录表》(附表3)以及网上下载服务,供听课、看课使用。
.所听课程的选择包括:各学院安排的观摩教学课程;各学院或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建议的某些课程;根据课程表随机选课。
.听课、看课人员每次应详实填写《XX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评价
表》《XX大学看课记录表》,并及时提交。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干、管
理人员的《课堂教学评价表》《看课记录表》交教务处,其他人员的《课堂教学
评价表》《看课记录表》交相应学院。教务处、各学院及
时对其内容进行统计、归纳、总结、分析、沟通,研究解决本科教学
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
.对于在听课、看课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教师、优质课程等先进典
型,要及时总结并报学校加以推广,以此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职
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问题严重的教师,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方法于XXXX年11月3日经专题会议审定通过,自
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本科教学听课、看课的制
度文件同时废止。
篇三:听课管理办法
某某大学技术职业学院听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学过程特别是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管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反馈教学运行情况,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课堂教学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听课人员及听课节数要求:
(一)
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二)
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信息中心等行政管理、教辅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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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各教学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四)
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
第三条
校领导听课以本人联系的教学部门所开设的课程为主,也可在全校范围内选定;各相关行政管理、教辅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听课可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及工作性质,在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选择课程;各教学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以及教师听课主要在本部门的相关课程内选定。
第四条
听课人员听课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有组织地重点听课、联合听课。授课教师和班级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五条
各教学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教师听课制度,在学期初制定本单位的听课计划,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范围内的公开课活动,并组织人员按计划进行听课。各教学部门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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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观摩听课、授课评比等集体听课活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六条
每学期末各教学部门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由本部门存档备查,校领导、各行政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提交至教务处存档。
第七条
听课人员随机听课时原则上无需提前通知被听课教师,但应提前进入听课教室,不应随意干扰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原则上每次听课要完整听1节课,连续听课不超过2节。
第八条
听课人员须积极参加听评课活动,认真、详细、如实地对听课过程作完整的记录,客观分析评价课堂教学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授课教师本人。听课人员还需了解、搜集并记录有关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教风、学风以及师生对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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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教学乃至其他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学院。
第九条
听课人员的听课要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对于听课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某某大学技术职业学院听课管理办法(试行)》(学院〔2021〕3号)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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