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违法犯罪党员给予的纪律处分情形有哪些
纪律处分条例简答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答题
一、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3.实事求是。
4.民主集中制。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按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1.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2.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三、按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四、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涉嫌违法应当怎么处理?
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五、党纪处分决定应当如何执行?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
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
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六、对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如何处理?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七、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的行为有哪些?
1.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2.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等的;
3.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
不良影响的;
5.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八、党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有哪些?
1.经商办企业的;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3.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九、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前,已结案件与未结案件如何适用条规?
答:新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
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篇二:对违法犯罪党员给予的纪律处分情形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题库(简答题)
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那些?
答: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二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三是实事求是;四是民主集中制;五是延前毖后、治病救人。
2.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径处分?
答: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3.有哪些情形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5.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6.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7.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什么?
答: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和党员的哪些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答案: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10.《条例》中充实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第五条
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1.条例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是?第四十四条
答: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觉籍处分。
12.条例新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第五十条
答案: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若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撇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条例新增为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增加千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有哪些?第五十五条
答: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条例新增坚定理想信念,增加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有哪些?第六十二条
答案: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条例增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货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条款有哪些?第九十条
答: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告或者严重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销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处分。通过民间借货等金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16.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第一百二十二条
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17.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类?最长几年?
答:条例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18.对抗组织审查,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1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什么为准绳,确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答案: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2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哪些职务?
答案: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21.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应当怎样处理?
答案: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2.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撤销其党内职务处分决定时,应如何操作?
答:这种情况应当明确是撇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撒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3.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其党员权利受到哪些影响?
答: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24.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受到哪些影响?
答: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撒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5.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26.依照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27.什么情况下对违纪党员可以免予处分?
答: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28.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怎样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答案: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29.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案: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30.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31.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2.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33.党组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的的情况有哪些?
答案: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34.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在执纪、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哪些情形的,对有关责任者给予党纪处分?
答案:1、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2、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3、违法采取保险措施或者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4、对依照规定应当移交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案件不移交的,5、在办案工作中因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等事件的。
35.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应如何处理?
答案: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36.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宣布、归档、办理职务工资变更手续?
答案: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人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撒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的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7.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一等方式,公开发表言论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答案:(1)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2)妄议中央大政,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3)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38.违反群众纪律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案:(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推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3)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4)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5)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6)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39.违反群众纪律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答案:(1)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2)对
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3)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40.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以前,已经结案如需复查复议和尚未结案的案件,如何处理?
答案: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41.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有哪些?
答案: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42.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推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43.对违反工作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與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44.对违反工作的纪律处分,党组织有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答案: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45.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行为有哪些?
答案: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4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是?
答案: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
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7.在新《条例》第二编分则中,对哪6类违反纪律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答案:在“分则”部分,分设“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6类。
48.新《条例》最突出的亮点是什么?
答案:新《条例》最突出的亮点如下:一是将党章相关内容具体化,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二是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三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五是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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