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公积贷款指南: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完整版】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四川省住房公积贷款指南: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完整版】

2022-06-25 10:3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省住房公积贷款指南: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四川省住房公积贷款指南: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完整版】

事项名称: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川建发〔2007〕108号)、《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3〕3号)、《关于调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6〕3号)、《关于调整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用途的通知》(成公积金委办〔2014〕8号)等。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齡;

2、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5、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二)可申请贷款房屋范围

1、 与中心合作的普通住宅项目;

2、 仅限于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

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未婚或未再婚声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正本、备案表、附件或补充协议(2份原件)。

5、首付款收据(原件和1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

7、委托扣款(还款)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8、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劳资人事、财务章)的收入证明(原件)

9、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期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1、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锦城支行

地址:成都市红星路70号四川传媒大厦

2、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

3、中国银行成都市武侯支行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45号

办理时间:在借款人手续齐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受托银行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贷款申请提交至中心,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待房产管理部门办好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联系电话:
028-86966808、028-86966818(建行锦城支行);028-86403054、028-86402214(中行省分行营业部);028-85511930、028-85552371(中行武侯支行);028-86789058、028-86627706(省级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

1、贷款额度: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同时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挂钩倍数为缴存余额20倍。

2、贷款成数: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成数为8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人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成数为8成;对家庭已经拥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商业贷款的,最高贷款成数为6成。

3、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含)及以下年利率2.75%,5年以上年利率3.25%。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基准利率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4、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5、还款方式:借款人可自主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


推荐访问:住房 公积金贷款 公积 四川省住房公积贷款指南: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川省住房公积贷款指南: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