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故事演讲稿3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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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小故事演讲稿3篇(全文完整)

2022-08-04 13:18: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小故事演讲稿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3篇(全文完整)

篇一:法律故事演讲稿

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篇二:法制故事演讲稿

珍爱生命,远离犯罪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下午好:

每一个诞生的婴儿就代表一个新的生命,新的开始,新的花朵。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华彩的篇章。可是有的人却偏偏跟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如果我们犯了罪,走上歪道,陷入无底深渊,这对父母来说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啊。所以我们应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失足成千古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要从娃娃抓起”,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说者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这里我给大家讲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几个真实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泸州某中学发生重大惨案,2013年4月15日下午,一名15岁的初三中学生曹某与王某因为QQ聊天发生口角。15日下午,曹某与王某在校门外有了抓扯,曹某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管制跳刀刺向王某心窝,头两刀被王某躲开,第三刀深深刺中了王某腹部上方, 凶手手段残忍至极完全是想致王某于死地??然而更加令人发指的是曹某在刺杀完后,随即异常果断地拔出刀子转身离去,被旁观的同学拦住指责:“你想走哪里去!你杀了人了!你要负责的!”他居然说,“负啥子责!不就是赔钱撒!老子回及喊我老汉儿拿钱就是!”由此可见,曹某对自己这种令人发指的凶残行为根本没放在心上,觉得拿钱就可以随意索取他人的性命,尤其受害人还是和他同样青春鲜活的少年啊! 这种令人发指的恶意杀人行为应受到严厉惩罚!为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对管制刀具的管理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三令五申。为搜缴管制刀具,泸州当地的一些学校已经通过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行了安全管理监控。希望能减少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

第二个案例:死者邵某(泸州市江阳区人,某校高二在校学生),于2013年1月20日下午返校,当日晚自习前在本班教室内与同学发生纠纷后,由于想不开从男生宿舍楼跳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全面收集证据,认定邵某为跳楼身亡,排除他杀。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你可知道,重病在床的爸爸在眼巴巴的等待着你,含辛茹苦的妈妈早已做好了晚饭等待着你,你的离去,令他们悲痛欲绝啊!心理不够健全,这是心理教育的缺失。如果在事发之前好好与父母、老师沟通交流,防患于未然,难道还会造成这样的结局?

一个又一个的未成年人犯罪,吸毒、上网、赌博、早恋等现象层出不穷。警钟已经敲响!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任重道远啊!为了让每一张笑脸, 可以像花儿一样绽放 ;为了让每一个家庭可以像蜜儿一样幸福; 为了让善良的我们, 不再受到伤害;

为了让我们纯真的心灵, 永远远离犯罪的魔爪。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 ,每一个追求幸福的人 ,每一个袒露真诚的人 ,每一个不选择地狱的人, 在这里,我们郑重承诺:珍爱生命,远离犯罪!让我们把握青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拥有一个更美好、灿烂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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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法制故事演讲稿4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近几年来,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不断增多。据有关方面统计,交通事故给学生、家庭乃之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我国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趋势。这些无不与我们普遍可以见到: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急闯红灯等不守规则,不守文明的行为有关。这部分人对于交通标志视而不见,我行我素,这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危险,而且影响了城市交通。

这里就有这样一个故事:

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样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拥有灿烂的微笑,可就是在她与同伴过马路的一刹那,就在司机没有集中精力开车的一瞬间,在这触目惊心的一刻,车从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过去,鲜红的血迹染红了马路,剧烈的疼痛使她晕了过去,失去了知觉,医生对她的父母说:“要命还是要腿!”她的家人为了让她活下去,只好让医生为她做了截肢手术,同时这场车祸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剧烈的疼痛使女孩从昏迷中醒来,她使劲睁开双眼,朦朦胧胧中女孩下意识地摸摸双腿,顿时眼前一黑,眼泪夺眶而出,大声哭喊道:“爸爸妈妈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里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妈妈与女孩哭着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经绝望了。顿感天塌地陷,一切变得灰暗。到了该上学的时候,女孩哭着闹着要上学,父母看着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无奈只好用一个篮球支撑她那娇小的身体,她用两个大木块撑着地面向前费力地挪动。这一幕,使人们流下了心酸的泪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共捐了20多万元钱,在小女孩一家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2004年4月“篮球女孩”抵达北京,接受专家系统的免费治疗,医生给她装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终于可以自己走路了,终于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虽然小女孩的肢体康复了,可心灵上严重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这个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倘若没有了健康的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

属于每个人的都只有一次,我们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兼让与耐心,文明礼让互相尊重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多彩,我们才会远离悲伤。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大手牵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为,影响周围的人,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樊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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