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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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

2022-07-29 15:5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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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

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 2022 年 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X 月 X 日市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管控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组织有力、工作规范、处置及时、作用显著”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惜一切代价守好战疫阻击战的前沿阵地,全力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目前,全市各隔离点管控严格、秩序规范,隔离人员状态良好、情绪稳定、一切正常。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隔离点运行使用情况。截至 X 月 XX 日 XX 点,全市共建成 XX 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启用隔离点 XX 个,剩余空房间 XX 间,全市隔离点累计接收隔离群众 XX 人,现有隔离群众XX 人。全市共抽调 XX 名经验最丰富、专业素质最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 XX 名,其他工作人员 XX 名)驻点坚守抗疫一线,参与隔离点工作。

 二、隔离点工作开展情况。市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管控工作专班就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己任,积极创新“1+4”工作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疫情火线筑牢红色堡垒。“1”即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工作力量放在战疫最前沿,让党员在一线带头、党旗在一线飘扬、党徽在一线闪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全市所有集中隔离点第一时间成立临时党支部,2 名市级党员干部驻点指挥,并建立每日“三个一”工作制度(每日开一次例会、做一次小结、向工作专班做一次汇报),研判分析隔离点工作形势,及时将最新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让党员找到了组织、工作人员找到了归宿、被隔离群众找到了主心骨。二是争当带头模范。隔离点全体党员喊出“我是党员,我先上”的“硬核”口号,向临时党支部递交请战书 X 份,主动请缨到隔离人员多、危险系数高、工作量大的岗位工作,并在防护服上亮明党员身份,勇挑重担。三是火线接受考验。X 名入党积极分子向临时党支部申请火线入党,要求以党员先锋为榜样,以实干实绩接受党组织考验,形成了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哪里就有党员恪尽职守、奋勇担当的身影,唱响了“XX 大地党旗红”的战疫最强音。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4”即坚持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 X 版)》、全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试行)》和我市《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性场所工作方案》等工作规范为基本遵循,严格

 做到“四最”工作目标,确保隔离工作科学平稳、衔接有序,隔离人员安心顺心、生活无忧,隔离点内无感染。

 一是硬件保障最完善。坚持将隔离点选址和改造建设作为隔离点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建筑条件、功能分区、设施配备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优中择优,从全市筛选了 XX 家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备等符合条件的宾馆、酒店作为隔离场所,并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改造。具备以下特点:保障设施齐全。隔离点严格实行单人单间管理,住房内配备有电视、电话、Wi-Fi,具备洗澡条件的卫生间,有热水、热饭、热汤、热力等“四热”供应,有窗可满足每日通风换气要求,配有安全防护设施,并具备独立化粪池,能够高标准满足隔离人员日常生活需求,可以拎包入住。结构布局合理。隔离点全部参照隔离病房标准进行改造,科学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两端设置洁净区通道和污染区通道,全部实行物理隔离不交叉,满足隔离点设置“三区两通道”要求。物资供应充足。隔离点全部按照隔离人员规模配备了相应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药品、医疗急救设备、消毒用品和必要防护物资等,车辆、设备每日一检,物资每日按损耗补齐,确保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二是人员接收最规范。严格落实点对点交接转送、车辆消毒消杀作业等措施,细化被隔离人员接收转运流程,确保安全高效有

 序转接。接收对象把控到位。坚决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掌控需集中隔离人员信息,因人而异确定隔离地点、隔离房间,并建立隔离信息台账。同时,对于需到我市进行隔离的群众,隔离工作专班建立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第一时间掌握来我市隔离人员信息,实现人员转运一人一策管理。接收程序规范到位。制定隔离人员接收工作流程,将接收工作分解为联系、接受、登记三个步骤,细化为病毒消杀、核对信息、测量体温、引导入住等若干环节,每个环节都明确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工作顺序,确保整个接收过程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有体系可控,有质量可见,全面提升接收管理精细化水平。接收队伍培训到位。各隔离点投入使用前,对个工作组接收流程进行严格教育培训,并开展不少于 X 次的接收模拟演练,让每名工作人员知晓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切实提升接收工作实战化水平。截止目前,隔离点累计接收 XXX 名隔离群众,接收过程未发生任何问题。

 三是隔离管控最严格。严格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科学有效地对隔离点进行防疫和管控,确保隔离点防护到位,隔离措施有力有效。严格隔离场所管控。隔离点运行前,由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对隔离点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场所公共安全;隔离点运行后,实行全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落实 24 小时轮班值守,严格安保措施,

 强化值班巡逻,严防隔离人员失管脱管、非工作人员进出。同时,所有进出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身份核验、测量体温、扫码登记,确保隔离场所安全稳定。严格隔离人员管控。严格落实集中隔离人员“14+7”隔离观察举措,按照隔离期内进行 5 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分别对隔离人员进行静脉血、鼻拭子、咽拭子的样本采集,且分别由两个检测机构检测核对,视情况增加检测频次,并同步进行血清化验和 CT 影像检查。同时,强化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日健康检测制度,每天早、晚对隔离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询问,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严格工作运行管控。严控发热人员送诊,发现隔离人员发热等出现不适症状,立即送至定点医院进一步观察确诊;规范消毒管理,对隔离点公共区域、隔离人员房间每天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式全面消毒;严把垃圾清运,所有垃圾均按医疗废物,由专人处置;严格工作人员防护,进出污染区人员必须实行二级防护。

 四是人文关怀最贴心。按照“隔离不隔心,隔离不隔爱”的要求,坚持人性化、柔性化管理,根据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热心、耐心、细心做好隔离人员心理疏导,时刻让他们安心、放心、暖心,不少隔离人员在解除隔离后,多次通过短信、微信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开展舒心化服务。入住前,后勤保障组对房

 间进行严格消毒,逐一检查房间内各类服务、安全保障设施,精心准备给隔离群众的一封信和温馨提示牌,帮助他们克服恐慌心理,并合理确定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房间安排,尽可能为他们提供良好生活环境。开展安心化服务。入住后,严格执行每人每天 XX 元伙食标准,让隔离群众吃好、住好,安心隔离;同时健康观察组严格落实巡视制度,每天利用早、中、晚送餐时间,对话了解隔离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需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巡视和监控,第一时间解决隔离人员遇到的问题。开展细心化服务。全面掌握隔离人员基础疾患情况,配齐配足相关药品,确保第一时间展开救治;组建微信群“诊所”,每天帮助隔离群众疏导情绪、解开疙瘩、建立感情;同时还对年龄偏大不会使用手机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护,确保心理服务不漏一人。开展关心化服务。针对因患有酒精戒断、精神恍惚的隔离人员 XX,隔离点专门聘请专业医护人员和心理医生全天候照料,帮其克服自身困难,确保安全平稳度过隔离期。

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看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

 的设置与管理,依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防办)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并整改我市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因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疫情传播集中。

 二、治理对象 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含备用)。

 三、治理内容 (一)查场所设置,强平安感控。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位置(是否与居民生活区分别,相对独立)、“三区两通道”、化粪池(如无,隔离对象排泄物收集处置是否规范)、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等设置和管理状况,规范集中隔离

 场所设置,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守住平安底线。

 (二)查隔离对象,强规范管控。重点核查境外、境内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分点(区域)隔离状况,以及隔离对象接收、“点对点”转运、单人单间居住、人员串门和相互接触及脱管、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隔离期间规范管理措施、解除集中隔离的规范性等状况,规范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确保隔离对象不失管、不漏管、管到位。

 (三)查工作人员,强闭环管理。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封闭式管理等状况,确保工作人员全部个人防护到位、全程疫苗接种 100%到位、全员集中闭环管理到位,坚决避开与集中隔离场所以外人员发生无防护接触。

 (四)查卫生防疫,强消杀清理。重点核查隔离房间、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液和手消毒液等配置,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和垃圾清理,隔离对象解除隔离或转出后的终末消毒,转运车辆消毒,集中隔离场所垃圾回收处置等状况,坚决避开因垃圾处置不规范、消杀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传播集中。

 (五)查保障措施,强应急处置。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房间、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协调机制,医务人员配备比例,体温计、防护物资、消杀设施、消毒药品、急救设施和基本药品等物资配备,消防、治安等平安的管理措施,应对突发状况的工作预案等,确保物资保障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力量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时间支配 (一)自查自评阶段(9 月 16 日?20 日)。由市防控办牵头,组织市卫健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依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对比《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看工作规范(修订版)》,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内容见附件)。

 (二)督查整改阶段(9 月 21 日?30 日)。市防控办组织集中隔离场所督导专家组,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对发觉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没有落实《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看工作规范(修订版)》的状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推广阶段(10 月中上旬)。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状况进行总结,固化重

 要工作经验和模式,推广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迎接宁波对我市的集中隔离场所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制定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应急启用方案并纳入整体工作。市防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对正在使用的隔离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协作机制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统筹推动重点工作。

 (二)全面自查,对比规范严格自评。全面开展集中隔离场所自查自评工作,按“不合格、可整改、合格”分类处置,准时向宁波市防控办报送自查自评报告,确保自查自评工作全掩盖。

 (三)马上整改,规范隔离场所管理。对自查自评发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不合格的坚决调整,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马上改造完善,对管理不到位的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对保障不到位的要马上予以改善。各项整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单位,任务细化到人。

 (四)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

 巩固对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巡查制度,每个集中隔离场所确定 1 名巡查员,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巡查间隔不超过 1 周。对巡查发觉的问题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五)加强总结,准时推广经验做法。要全面梳理和总结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及专项治理工作状况,并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出台的制度政策等,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并准时向宁波上报相关材料。

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某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

 的设置与管理,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防办)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并整改我市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因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二、治理对象

 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含备用)。

 三、治理内容

 (一)查场所设置,强安全感控。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位置(是否与居民生活区分离,相对独立)、“三区两通道”、化粪池(如无,隔离对象排泄物收集处置是否规范)、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等设置和管理情况,规范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守住安全底线。

 (二)查隔离对象,强规范管控。重点核查境外、境内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分点(区域)隔离情况,以及隔离对象接收、“点对点”转运、单人单间居住、人员串门和相互接触及脱管、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隔离期间规范管理措施、解除集中隔离的规范性等情况,规范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确保隔离对象不失管、不漏管、管到位。

 (三)查工作人员,强闭环管理。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封闭式管理等情况,确保工作人员全部个人防护到位、全程疫苗接种 100%到位、全员集中闭环管理到位,坚决避免与集中隔离场所以外人员发生无防护接触。

 (四)查卫生防疫,强消杀清理。重点核查隔离房间、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液和手消毒液等配置,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和垃圾清理,隔离对象解除隔离或转出后的终末消

 毒,转运车辆消毒,集中隔离场所垃圾回收处置等情况,坚决避免因垃圾处置不规范、消杀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五)查保障措施,强应急处置。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房间、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协调机制,医务人员配备比例,体温计、防护物资、消杀设施、消毒药品、急救设施和基本药品等物资配备,消防、治安等安全的管理措施,应对突发情况的工作预案等,确保物资保障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能力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9 月 16 日〜20 日)。由市防控办牵头,组织市卫健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内容见附件)。

 (二)督查整改阶段(9 月 21 日〜30 日)。市防控办组织集中隔离场所督导专家组,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没有落实《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推广阶段(10 月中上旬)。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固化重要工作经验和模式,推广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迎接宁波对我市的集中隔离场所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制定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应急启用方案并纳入整体工作。市防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对正在使用的隔离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协作机制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二)全面自查,对照规范严格自评。全面开展集中隔离场所自查自评工作,按“不合格、可整改、合格”分类处置,及时向宁波市防控办报送自查自评报告,确保自查自评工作全覆盖。

 (三)立即整改,规范隔离场所管理。对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不合格的果断调整,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立即改造完善,对管理不到位的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对保障不到位的要立即予以改善。各项整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单位,任务细化到人。

  (四)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巩固对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巡查制度,每个集中隔离场所确定1名巡查员,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巡查间隔不超过1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五)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要全面梳理和总结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出台的制度政策等,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宁波上报相关材料。

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2021 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 2021 年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打击力度,以强有力的农资打假举措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区域,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膜等农资产品,对黑作坊黑窝点、经营门店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

 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资质审查,严格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依法铲除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共享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督促企业主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安全用药培训等活动,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4 月,组织收看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部署 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

 (二)4-11 月,印发 2021 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农资巡查检查,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

 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三)4-12 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6 月,举办全市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五)9-12 月,组织开展秋冬种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种子市场巡查检查。

 (六)10-12 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总结考评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党委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在春耕生产、秋冬种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导指导,及时掌握辖区内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XX 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季度报表的通知》,做好农资打假统计,并按时报送。各县(市、

 区)于 12 月 5 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XX,电话:XX,邮箱:XX@XX.com。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解决好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 周年。

2022年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集中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集中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三年行动 ,消除拖拉机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即日起至 8 月集中开展为期 3 个月的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拖拉机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章载人、逾期未检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拖拉机 三率 大幅提升,确保 2016 年底全市拖拉机 三率 水平达到省道安办下达的目标:上牌率 75%、年检率 55、持证率 71%以上。

 二、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道安办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部署落实。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道安办主任朱东风为组长,市农业局副局长、市道安办副主任叶明东,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道安办副主任林亚安,市交通局副调研员、市道安办副主任林云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络员:游丽文,联系电话:21309,传真:21309。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拖拉机违法载人;(二)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三)报牌后擅自改、拼装拖拉机;(四)拖拉机无年检,无证驾驶、准驾不符;(五)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要加大拖拉机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广泛开展 平安农机 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借助宣传车、宣传栏、LED 显示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和发放传单等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以及拖拉机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和执法环境。要结合开展以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为主题的第十二个 安全生产月 活动,通过举

 办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播放《生死一瞬间、你选哪一边》等交通事故警示录光盘等形式,以案说法,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二)加强路面执法,查纠违法行为 各地要组织农机、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每月不少于三次。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擅自改装、逾期未检等违法行为。全市各级交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农机管理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入户报牌、年检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对达到报废年限和未定期检验的拖拉机逐辆发放《报废通知书》和《催检通知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拖拉机,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三年行动 及开展打击货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纠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违法行为。

 1.对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按规定从严处罚。

 2.对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符合挂牌条件的,责令其限期到农机管理机构补办报牌手续;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按规定强制报废。

 3.对挂牌后擅自改、拼装拖拉机实行强制拆除,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未经批准,擅自为拖拉机进行非法改、拼装的农机制造、维修企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从严处理。

 4.对拖拉机无年检的,责令限期按有关规定进行补检。

 5.对无证驾驶拖拉机或准驾不符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6.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

 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公安交警部门要抽调精干警力,配合农机部门,深入国、省道和县、乡农村道路,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遏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农机交通事故。

 (三)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沟通信息。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加大督导力度,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市道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地应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和月小结于次月 2日前,工作总结于 9 月 5 日前报送市道安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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