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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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完整)

2022-07-25 16:24:1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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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完整)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 县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这是党的政治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如何认识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增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效能,是基层政协组织当前应当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实践与成效 基层政协组织作为基层直接面对群众,面对具体工作,当前下开展协商民主工作是个难点和薄弱点。近年来,我县政协创新履职,不断地实践和探索协商民主的形式和途径,寓协商于参政议政之中,在监督中协商,使协商民主由“虚”

 变“实”,由“软”变“硬”,化“虚活”为“硬功”,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配合、委员参加、群众欢迎的良好氛围,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会议协商,党政领导重视度不断提高。每年政协全会期间组织以“面对面协商”形式的议政大会,委员们就全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方面的广泛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讨论,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全部分到各界别参与讨论和现场互动。这样建言面对面,答复第一时,接触零距离,对接无缝隙,有互问互答,会场气氛十分热烈,拉近了委员与官员的距离,同时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视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二)论坛协商,协商民主的平台不断拓宽。在全体委员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等格局已经形成的基础上,XX 县政协不断拓宽协商民主平台,围绕经济社会及民生等问题,利用政协委员中专家学者的优势以及政协聚才集智功能,组织专题论坛,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建议。比如近几年举办了《关于推进我县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关于启动宏帆城市综合体规划建设的建议》等专题论坛。每次论坛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和部门的负责同志都到会听取意见。专题论坛主题集中,研讨深入,成果价值大,均得到党委政府的采纳。这种有特色的协商模式,也

 得到了政府、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 效应。

 (三)视察协商,协商民主的制度不断完善。近年来,XX 县政协组织了“委员访企业”、“委员看项目”、“委员谈发展”等等多样多形式的视察活动,同时开展对重点乡镇、重点部门的专项视察。这种点评式协商,对被视察对象起到了“一石三鸟”作用,即鼓舞信心,破解难题,拓展思路。现在,不少部门和乡镇都主动邀请政协上门视察。在协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委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遵守并落实制度的自觉性,推进协商民主有序规范运行。

 (四)评议协商,协商民主的渠道不断延伸。为进一步延伸协商民主渠道,XX 县政协每年选择 1-2 个事关民生问题的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制定了详细的评议方案,成立评议工作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走访,深入项目实地等方式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同时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听取部门工作述职,对部门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评议形成工作情况通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大提高了协商民主的实效。

 (五)调研协商,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从而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

 实在在的成效,是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关键。近年来,XX 县政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抓重点,关注民生抓热点,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作用。同时注重把调研结果转化成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等上报党委政府,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更好地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社会进步。

 二、困难与问题 总体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党委政府和人民政协对政治协商制度认识越来越深刻,工作成效也日渐凸显,但从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来看,仍存在一 些亟等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据了解,主要有几个几个方面:

 一是协商民主的程序有待规范。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要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需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的程序、及时整理并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认真研究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的程序等。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协商随意性比较大、有关程序执行不力,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协商民主的效力有待提升。协商的目的是取得一致意见并得到采纳、得到办理、得到落实。但在基层政协工作的实践中,目前缺少民主协商成果的保障机制,在个别情况下,协商效果甚至主要依赖相关部门“政协意识”的强弱和基层政协领导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协商意见与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采纳。如何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还需继续引起重视和关注。

 三是协商民主的内容有待丰富。有的地方协商内容广泛、深入而有效,有的地方则流于形式。如专题协商会,半天协商会主要是领导发言,委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发表观点,没有足够时间讨论,协商质量较低。因此协商民主缺乏标准化程序与实效要求。其效果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四是协商民主的机制有待完善。协商形式缺乏法定地位,角色模糊,因而有的协商结果因领导人的意见而存废;其次,协商过程的具体规范不严。如什么样的问题必须协商,需要多少法定人数提出的提案或意见才有资格提交协商,需经什么程序,政府对协商意见的处理程序与模式缺乏明确规定。现有模式基本上是委员讨论形成报告后交给党委、政府讨论一下就定了。没有明晰的制度规范;再次,当政府的预定方案与委员的倾向性意见发生明显冲突时是以政府说了算。

 五是协商民主的作用有待强化。基层协商民主缺乏一个刚性监督与问责系统。既缺乏委员和区政协监督与问责,协商民主缺乏民主性、科学性、公平性、平等性、自由性,出现决而不行,漠视民意等现象,协商民主沦为形式。问题在于缺乏对协商民主的过程与结果进行体制内外监督的机制。一是无法律条款约定,其次,基层政协及其委员没有监督权,再次,政协只有组织参与的权利,无监督专题协商民主会结果的执行权。

 三、思考与建议 基层政协的协商民主较上级政协有着明显的不同特性,基层政协中各界别的人士既是建言献策者,许多又是第一线的生产劳动者,他们发出的声音带有浓厚的“乡士”味道,质朴、真诚、实在,虽有时偏激,但也不乏真知灼见。笔者认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当前重点是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化认识,在思想观念上重视协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体制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实践中,我们要深刻领会“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基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都处在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的第一

 线、处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第一线,更要培养政协情怀,树立协商意识,营造民主氛围。

 (二)积极作为,在履职尽责上推动协商。基层政协发挥作用,必须自觉树立“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加有为”的观念。要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及县委、县政府阶段性的中心工作,与党政及其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提出对策、建议。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始终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政协处在与群众接触的一线,应常想一想群众需要政协做什么,政协能够为群众做什么,政协为群众做了什么,自觉做到政为民所议、言为民所建、策为民所献、力为民所出。经常深入到乡村、社区、企业了解真实情况,向有关方面反映民情民意民愿,为党政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用参考。

 (三)健全机制,在程序制度上规范协商。要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会议、视察、调研及提案办理机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使政协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在实践中需要两个方面的互动。一是县委、县政府建立相关机制。比如:坚持党政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县委办、县政府办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制度,将办理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等。

 二是政协各专委会联系县直部门经常化。比如专委会联系县直部门制度,县直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商请政协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在参与中履行职责。近年来,我县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与县政协的自觉主动相得益彰,使民主协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并收到良好效果,推动协商民主在全县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加强审议,在监督功能上强化协商。构建协商民主工作审议制度。当前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主要层面是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而民主监督是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强化协商民主的监督功能,必须建立对各项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的民主审议制。即在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召开委员代表组成的协商民主大会,由提议主体和被任职个人向大会阐述任职理由,并接受与会委员询问,协商大会的投票结果成为是否影响组织提名的最后依据。其次,政府行政预算的民主审议制。即每年初由财政代表政府向基层政协递交政府财政预算方案,由与会代表对预算案进行审议与质询,政府应根据多数代表形成的集中意见进行修改,预算案在协商大会获得通过后再进行其它程序表决。再次,政府部门考核民主审议制。即定期举行政府部门绩效民主评议会,接受委员代表的质询与监督。委员代表评价较差的部门必须整改。最后,政府立法行为审议制。即政府机关制定部门规章前必须经过

 广泛的咨询和听证,形成草案后递交协商民主会审议,获得通过后政府再颁布实施。

 (五)讲求质量,在提升 水平上抓好协商。协商民主工作的质量高低取决于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且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协商工作的独立性是协商质量的基础,不受任何组织的操纵,委员可就议题自由争辩,在讨论争辩中形成共识。其二,建立有独立的协商机构。在基层政协组织内可新增协商咨询专委会,专们负责协商民主工作。其三,协商民主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所谓公正,是指制度设计要公正,委员评判要公正。公开是指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外,都要公开透明。就是要让社会目睹正义的实现过程。实践中,关键是要把握四个重点:即:协商的内容;协商的规则和标准;协商的程序安排;协商的执行效力。平等原则要做到三点:一是维护委员与官员的平等地位,在程序进行中给予参与各方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二是对各方的意见予以平等的关注,并在形成共识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三是要有约束的执行能力。协商民主的结果一旦生效后,党委政府要进行认真讨论,维持其效力,无正当理由不能轻易否定。在制度规定上要坚持三化:首先是协商制度化。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应由省一级党委或省一级政协组织规定议题制度,包括委员选定,协商程序,监督执行机制等制度。即对参加协商人员的条件,产生方式、结构

 作具体规定。其次是协商程序制度化。即协商的启动、时间、议程安排,会议机制形成刚性制度。再次是执行监督制度化。即以制度文件规定确立基层政协对协商过程与结果的民主性与合法性进行监督。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这一重要论断为加强新形势下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县级政协处在地方协商民主建设第一线,如何践行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提升协商民主的有效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笔者试从运行实践、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三个方面谈些肤浅认识与思考。

 一、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与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存在于氛围、制度、形式、能力以及触角延伸上,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完善。

 (一)协商氛围还需不断浓厚。一些党政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协商民主工作的地位、意义、作用认识不足,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协商过程中表现过于强势,缺少与委员对话交流与平等协商,使委员感到处于被动地位,主动参与、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思想上有顾虑,所以建言献策轻描淡写,使协商会开成情况通报会,有协商之名而无协商之实。更有甚者认为协商民主是没事找事,可有可无,参与协商敷衍了事,对政协提出的协商意见既不理会、更不采纳,严重挫伤了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对协商民主不甚了解,协商意识不强。

 ( 二)协商制度还需尽快完善。目前,政协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未形成完整体系,协商程序建设需完善,协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与党政对接不充分,参与协商力量整合不够。

 (三)协商形式还需更加丰富。既有的协商形式尚未形成体系,传统形式还需不断规范完善,不同形式协商的互动与配合还有待加强。随着科技进步,特别是突飞猛进的网络

 发展,拓宽网络协商渠道,引导网民有秩参与协商议政还有较大差距。

 (四)协商能力还需有效提升。部分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等方面的能力参差不齐,对协商民主的实践技术把握不足,缺乏对社情民意的深入了解,导致委员协商履职的质量和实效受到了限制。

 (五)协商触角还需深入延伸。目前从全国各地看,由于乡镇一级无政协组织,政协协商民主在乡镇尚为空白。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联络站或工作站,但均定性为“非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精力有限,加之工作运转中制约因素很多,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不明显。

 二、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完善对策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根基,打牢根基必须在总结运行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凸显问题,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进一步营造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 设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进程,必须提高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营造协商民主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加强党委对政协协商工作的领导。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纳入同级党政的工作计划和考评体系之中,加强同级党委、政府与政协协商民主

 的有效衔接,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支持协商民主工作,鼓励党政领导经常参加政协组织的协商民主活动。二是要优化党政干部与委员的协商环境。要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加深党政干部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把握。要切实改进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细化党政干部在践行协商民主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将领导、参与、支持协商民主工作的情况纳入考评党政干部的重要指标。要通过思想建设和制度规范,杜绝协商过程中“官本位”与“一言堂”现象,营造党政干部和政协委员和谐平等的协商氛围。三是要增强社会公民的协商意识。针对一些公民对协商民主不甚了解的状况,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的协商文化,通过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民的协商意识,为协商民主发展培育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构建良好的制度机制是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基本保障,直接影响协商民主的实效性。一是要完善政协协商的程序建设。健全协商议题的确定程序。坚持年度协商计划制定机制,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策出台等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实施,将协商环节贯穿于政治决策始终。要增加对不同协商内容的筛选与划分,以协商内容决定形式,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协商活动的运行程序。在充分做好协商准备的前提下,创造平等交流的协商氛围,保障委员的发言和讨论机会,充

 分表达意见和看法。健全协商成果的反馈程序。保障委员能在规定时间内看到协商议题的最终结果和决策形式的最终形态。在反馈机制中,应让委员知晓交办部门、办理进度、办理目标,要重视委员的考评意见和满意度,并将此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干部的指标之一。二是要强化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协商结果、答复询问的时间期限,明确政协委员开展相对独立的视察与调查的基本权利保障。提升委员的监督能力,有组织地推进民主监督理论学习,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扩大监督渠道,将协商过程与成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并在政协官方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完善协商民主的保障机制。要切实保障委员在协商民主各环节的一切履职范围内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针对委员多为兼职的实际,要为委员参与调研、整合信息、撰写报告提供资金保障和环境支撑。要通过考评提升委员的积极性,视贡献赋予待遇和荣誉。四是要完善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的衔接机制。在协商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协商议题的筛选、协商运行过程及协商成果反馈等,都要加强与党政机关之间的互动,包括工作通报、信息沟通、情感交流等。同时要建立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联合调研,增强建议意见的分量与质量。

 (三)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方式方法。协商形式是开展协商活动的平台和载体,多元化协商形式能促进协商成效的提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拓展协商形式。一是要构建协商形式体系。协商民主中既有建构性的协商形式,如政协会议协商、四大协商渠道的协商活动,也有自发性协商形式,如提出建议案、协商提案等。要加强不同形式之间的互动和配合,尽量拓展协商的践行范围,在确保协商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前提下,突出每种协商形式的特点,最终形成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约谈协商为协商手段,以建构性协商和自主性协商为实现形式,以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为体现方式的协商形式体系。二是要完善既有协商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形成了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四大形式为主的协商渠道格局,但其中的细则和规范还需进一步去构建,解决好“纳入决策”、“知情决策”、“反馈落实”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实施系则体系,使协商成果起到发扬民主、优化决策、推动执行的多重效果。三是要探索网络协商形式。要健全政协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协商会议和协商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协商活动。同时,在网络上公布协商成果,让群众知晓委员履职工作,公布委员网络联系方式,促进委员与群众网络沟通。要建立

 网络互动平台,通过知名网络媒介组织的网民互动活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实现委员与群众的网络对话。要鼓励委员自发性组织网络议政,通过设立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媒体平台,与网民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有助于拓宽委员的协商视野,也有助于拓宽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要建立网络论坛,通过议政讨论,把握社会舆情动态,有利于整合社情民意,进行跟踪式调研,并将其融入委员的协商提案之中。要积极探索网络议题内容的落实和监督,形成政协网络监督模式。

 (四)进一步加强委员参与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直接影响政协协商民主的效能。一是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协委员协商能力的核心,直接体现了政协委员的政治理念、政治立场,代表着委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归属性。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学习人民政协的历史与传统,通过学习提升委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深刻理解政协协商民主的核心价值与理念,提高对协商民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参与协商民主的基础能力,直接影响委员的履职成效。要加强政协组织对委员调研工作的领导,健全调研的相关机制保障,营造开明严谨的调研氛围,创造和改善委员调研条件,建立健全委员调研成果考核

 评比激励机制。要认真组织委员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社区、乡村走访中,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提升委员在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识。要鼓励委员协同合作提升调研实效,在相互交流中提高判断知晓洞察力。要围绕提高协商民主的履职能力大力开展基础业务培训和素质拓展训练,保证委员掌执协商民主的执行技术。要通过定期举办名家讲座,不断拓展委员的视野,提升综合素质。三是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联系群众是委员的天然使命。要完善优化委员的产生机制,着力把群众基础好、参政意愿强烈的同志吸纳到政协队伍,让委员产生之初就带有较强的联系群众能力。要经常组织委员进企业、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积极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在政协召开重大会议、举行重要协商活动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增强委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四是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委员具备合作共事能力,才能增强协商主体的沟通与交流。要增强委员的团队意识,鼓励不同界别之间委员的沟通与合作,强化参政议政品质。要增强委员与党政机关、社会群众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列席党政相关会议,参加党政组织的调研督导,提升委员与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的对话频率。要探索建立委员履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同人民大众的交流密度与深度。

 (五)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向乡镇延伸的探索力度。乡镇是国家最基层政权组织。涉及群众利益的大

 量决策和工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冲突,主要发生在乡镇。乡镇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加大探索力度,乡镇政协组织建设势在必“建”。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规范化设立乡镇政协组织,明确性质、职能、职级,实现政协组织自上而下五级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乡镇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在巩固执政基础中贡献政协作为。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立足 xx 实际,紧扣中心履职,推动新形势下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再上新台阶。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 县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

 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作为一个重要任务写进十九大报告,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处处以人民中心的理念。“进入新时代,我县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状况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可以向他们提出哪些合理可行的工作建议?”带着强烈的使命感,笔者深入到 XX 县各个社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和集体讨论等方式获取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第一手资料,从而找准当前基层民主建设的问题,并探求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路径。

 一、XX 县社区民主建设的成绩

 走访的社区群众对民主建设的总体满意度较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民众的民主权力得到充分保障。社区的最近一次的换届工作于 XX 年在全县统一安排部署下顺利完成,社区本届党总支班子、居委会班子以及县、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都依法依规进行,实现了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的高度一致,选出了人民群众满意的领导班子和代言人,没有发生任何选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社区工作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社区办公地点都是设在该区中心位置,都有醒目的标识,办事大厅全部设在一楼,工作窗口全部为开放式,方便与办事群众交流,二楼为办公区,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按机关作息时间作息,并安排有值班领导。群众反映到社区办事态度好,效率高。近年来各社区为群众办了很多实事好事,社区成立了治安巡逻队,群众感到很有安全感;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好转;财务公开透明,群众可以对任何开始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低保五保户实行动态民主评议等等。

 二、社区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城镇化进程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由此也带来了社区的快速发展,我们了解到,我县大多数社区是由"村转居"而来,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而逐步进行的。在社区的民主建设工作中,既存在着与农村一样的共性问题,也

 因其特殊位置存在着与农村不一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当前,社区居委会是乡镇党委政府的下属机构,直接接受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机制往往受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机的制约,甚至是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的一种延伸。因此,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往往主要是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承担的是各种行政管理的职能。正因为社区居民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很难对居委会的工作形成认同感,也难从居委会那里找到归属感,所以,社区居民的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积极性也难以调动起来。

 (二)居民民主意识普遍不高。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关键是要坚持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是,受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目前 XX 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民主选举方面,居委会领导班子选举往往更多的是体现组织意图,很多社区居民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选举投票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的现象。有的选举还受到家族势力、利益集团等因素的影响。其次是民主管理方面,社区居民处于被管理状态,对社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社区服务的开展,社区财务的公开等问题只要不直接妨

 碍自身利益就很少过问。再次,在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方面,社区居民的缺乏主人翁意识。由于社区畅通的没有的民意表达渠道,没有形成健全基层民主机制体制,社区居民民在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方面很难形成自觉行动,更不用说主人翁精神了。

 (三)社区服务存在较大的差距。与大城市成熟的社区相比,县一级社区最大的短板是社区服务,在许多大城市比较常见的各类志愿者组织在我县还是新鲜事物。目前,XX县在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发展上还在一个起步阶段,整个XX 只有城区有洣水志愿服务和爱心联盟志愿服务等少数几个组织,各乡镇的志愿服务组织还是一片空白。这些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都是在政府的指导下,就一些具体的事项服务,例如贫困助学、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重大事故灾难的救助等。事实上,社区服务要求是全方位的,既要有公共服务的提供,还要有个性化需求的满足,既要有物质方面的帮助,更要注重精神层面的帮助。目前 XX 志愿服务受服务队伍、业务素质、资金提供等方面的制约,很难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加强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挥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

 落实的基础”。社区所有党员都要深刻认识到,社区基层党组织既是党的组织基础,又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每一个党员既是群众的一分子,更是群众的贴心人,带路人。社区党组织要找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带头人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对党员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抓好通过扎扎实实的组织生活,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行以党带群机制,在社区内健全党建工作网络,提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凝聚力,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为基层民主的推进高高竖起党的领导的大旗。

 (二)加强民主自治队伍建设。我们认为,推进社区民主建设工作,要着力组建好三支队伍:一是社区干部队伍。社区干部要进一步细化社区服务事项,加快社区各项工作建设,深入群众一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实现管理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的目标,从而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二是志愿服务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表率作用,积极开展社区义务奉献活动,社区群体遇到困难时能快速反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切实增强社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三是单项的专业化队伍。社区可对居民的需求进行分类,成立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伍,如治安巡逻队伍、义务消防救援隊伍、老党员老干部义务调解工作站、义

 务接送特殊群众队伍、心理服务队伍等,单项专业化队伍秉着“奉献、服务、互助、和谐”的精神,在社区大力弘扬互助友爱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创新基层民主管理模式。社区要始终把关注民生、注重民意、为民谋利、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社区居民的需求,探索创新性的管理模式,推进社区民主建设工作进程。一是建议实施网格化管理。社区可以按照便于宣传发动,便于开展活动,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依托原有管理体系和新型的信息手段,将社区划分成若干个服务网格,每个网格成立一个党支部或居民小组,社区党员和德高望重的社区居民担任治安巡查员、宣传员、矛盾调解员。他们对各网格区域百姓诉求、安全隐患、社区建设等问题进行排摸和上报,以便于及时管理、联络和服务。二是建议加强宣传引领。要让群众打消只有选举时才有民主的固有理念,就是要经常进行宣传引领。社区干部、志愿者、专业化服务队伍都是基层民主的宣傳员,要让社区居民周周受教育,月月长见识,要让他们能及时了解党的政策法规,能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能受到健康生活观念引导,能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能有充实的业余文化生活。这样,基层民主的氛围才会越来越浓厚。三是建议创新阵地建设。要加大力度建设好社区服务场所,学习更先进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理念,硬件软件都要高标准。建议社区要建立密切联系

 居民制度,经常走访居民,广泛进行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问题。创新建立社区协商机制,可以成立协商议事会对社区内的大事进行广泛协商决策,由社区居民代表、驻街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委会等作为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注重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依法有序开展民主协商,使社区协商科学化,规范化。

 (四)加强社区党务政务工作民主监督。我们建议,社区要努力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民主选举产生社区的民主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社区的各项工作,要认真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保障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透明化。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让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赖度不断得以提升。

 总的来说,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是一个大课题,需要深入学习,不断探索,努力推进。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利益多元化、需求差异化、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就一定能将基层民主建设进程更坚定地推进下去。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 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这是党的政治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如何认识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增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效能,是县级政协组织当前应当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XX 县政协结合实际、创新履职,不断地实践和探索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并通过在协商中参政议政,在监督中强化协商,在成果转化中助推发展的生动实践,使基层协商民主由“虚”变“实”,由“软”变“硬”,化“虚活”为“硬功”,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配合、委员参加、

 群众欢迎的良好氛围,收到了显著成效,并呈现出多个方面的特点。

 —— 协商民主的重视度不断提高。每年全会期间县政协都要组织以“面对面协商”形式的议政大会,委员们就全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广泛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全部分到各界别参与讨论。这样建言面对面,答复第一时,接触零距离,有互问互答,有交流探讨,更有现场互动,会场气氛十分热烈,拉近了委员与官员的距离,同时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视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 协商民主的平台不断拓宽。在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等格局已经形成的基础上,县政协不断拓宽协商民主平台,围绕经济社会及民生等问题,利用政协委员中专家学者的优势以及政协聚才集智功能,组织专题论坛,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建议。比如近几年举办的《我为建设川东经济强县作贡献》《我为 XX、XX 高质量发展献一策》等专题论坛。每次论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部门的负责同志都到会听取意见。专题论坛主题集中,研讨深入,成果价值大,所提建议大都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采纳。这种有特色

 的协商模式,也得到了政府、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 协商民主的形式不断创新。近年来,我县政协先后组织了“委员访企业” “委员看项目”“委员谈发展”等多形式的视察活动,同时,对重点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程推进等开展“监督式”视察,并进行现场点评,这种点评式协商,对被视察对象起到了“一石三鸟”作用,既鼓舞信心,破解难题,又达到了推进工作的效果。现在,不少部门和乡镇都主动邀请政协上门视察,并希望政协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 协商民主的渠道不断延伸。为进一步延伸协商民主渠道,县政协每年都要选择 1~2 个事关民生问题的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制定了详细的评议方案,成立评议工作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走访,深入项目实地等方式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同时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听取部门工作述职,对部门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整改建议。通过广泛协商,形成高质量的评议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大大提高了协商民主的实效。

 —— 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从而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是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县政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抓重点,关注民生抓热点,

 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积极开展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注重把协商结果转化成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等上报党委政府,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更好地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社会进步。

 二、当前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困难与问题 总体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党委政府和人民政协对政治协商制度认识越来越深刻,工作成效也日渐凸显,但从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来看,仍存在一 些亟等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协商民主的程序有待规范。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要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需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协商议题的提出、程序的确定、活动的安排以及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的程序、及时整理并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认真研究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的程序等。在县级协商民主的工作实践中协商随意性较大,有关程序执行不够严格,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协商民主的效力有待提升。协商的目的是取得一致意见并得到采纳、得到办理、得到落实。但在县级政协工作的实践中,目前缺少民主协商成果的保障机制,在个别情况

 下,协商效果甚至主要依赖相关部门“政协意识”的强弱和基层政协领导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协商意见与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采纳。如何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还需继续引起重视和关注。

 三是协商民主的内容有待丰富。有的地方协商内容广泛、深入而有效,有的地方则流于形式。如专题协商会,半天协商会主要是领导发言,部门汇报,委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发表观点,没有足够时间讨论,协商质量较低。因此协商民主缺乏标准化程序与实效要求。其效果因人、因地、因时而异。

 四是协商民主的机制有待完善。协商形式缺乏法定地位,角色模糊,因而有的协商结果因领导人的意见而存废;其次,协商过程的具体规范不严。如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协商,什么样的问题必须协商,需经什么程序,政府对协商意见的处理程序与模式缺乏明确规定。现有模式基本上是委员讨论形成报告后交给党委、政府讨论一下就定了。没有明晰的制度规范;再次,当政府的预定方案与委员的倾向性意见发生明显冲突时,往往是政府说了算。

 五是协商民主的作用有待强化。县级协商民主缺乏一个刚性监督与问责系统。既缺乏委员和区政协监督与问责,协商民主缺乏民主性、科学性、公平性、平等性、自由性,出现决而不行,漠视民意等现象,协商民主沦为形式。问题在

 于缺乏对协商民主的过程与结果进行体制内外监督的机制。一方面一是无法律条款约定,其次,政协只有组织参与的权利,无监督专题协商民主会结果的执行权。

 三、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几点建议 县级政协的协商民主较上级政协有着明显的不同特性,县级政协中各界别的人士既是建言献策者,许多又是第一线的生产劳动者,他们发出的声音带有浓厚的“乡士”味道,质朴、真诚、实在,虽有时偏激,但也不乏真知灼见。因此,切实加强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笔者认为,抓好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当前重点是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化认识,在思想观念上重视协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体制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实践中,地方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基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都处在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的第一线、处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第一线,更要培养政协情怀,树立协商意识,营造民主氛围。地方党委政府应尽快出台加强和改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真正

 让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二)搭建平台,在履职尽责上推动协商。搭建平台、创新载体,是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要深化会议协商平台。在逐步构建规范的“全委会整体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格局的同时,抓好各种会议协商。二是提升提案协商平台,积极创新提案办理流程,从过去的“提出—办理”转化为“先协商、后办理、再协商、再答复”的面商制,实现提案办理委员、群众、社会“三满意”。三是拓展专项协商平台,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工作协商,推进相关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同时,还应结合搭建好协商信息平台、协商主体联系平台等。

 (三)健全机制,在程序制度上规范协商。科学规范的协商活动程序,包括协商的规范、协商准备工作的完善、规范组织协商活动、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道、协商成果处理反馈等五个方面。县委、县政府应坚持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县委办、县政府办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制度,将办理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同时,政协各专委会联系县直部门经常化。比如专委会联系县直部门制度,县直部门召

 开的重要会议,商请政协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在参与中履行职责。

 (四)强化职能,在监督功能上强化协商。构建协商民主工作审议制度。当前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主要层面是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而民主监督是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强化协商民主的监督功能,必须建立对各项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的民主审议制。即在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召开委员代表组成的协商民主大会,由提议主体和被任职个人向大会阐述任职理由,并接受与会委员询问,协商大会的投票结果成为是否影响组织提名的最后依据。其次,政府行政预算的民主审议制。即每年初由财政代表政府向县级政协递交政府财政预算方案,由与会代表对预算案进行审议与质询,政府应根据多数代表形成的集中意见进行修改,预算案在协商大会获得通过后再进行其它程序表决。再次,政府部门考核民主审议制。即定期举行政府部门绩效民主评议会,接受委员代表的质询与监督。委员代表评价较差的部门必须整改。最后,政府立法行为审议制。即政府机关制定部门规章前必须经过广泛的咨询和听证,形成草案后递交协商民主会审议,获得通过后政府再颁布实施。

 (五)讲求质量,在提升水平上抓好协商。协商民主工作的质量高低取决于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且须具备

 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协商工作的独立性是协商质量的基础,不受任何组织的操纵,委员可就议题自由争辩,在讨论争辩中形成共识。其二,建立有独立的协商机构。在县级政协组织内可新增协商咨询专委会或指定相关专委会负责此项工作,专门负责协商民主工作。其三,协商民主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所谓公正,是指制度设计要公正,委员评判要公正。公开是指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外,都要公开透明,就是要让社会目睹正义的实现过程。尤其是要有约束的执行能力,协商民主的结果一旦生效后,党委政府要进行认真讨论,维持其效力,无正当理由不能轻易否定。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 区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意义 协商民主能够促进决策合法化、控制行政权力膨胀、培养公民精神,以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协商民主能够

 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民主建设、政治过程的参与,以及推进中国基层政治的发展。

 ( 一) 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多样性地利益诉求,协商民主能更多地包容不同利益需要,平衡各阶层利益。稳定的公共生活和繁荣的民主政治是以社会中多数人的积极参与为前提的,公民参与既是我们公共生活的晴雨表,又是我们改善它时一切行动的出发点。政治参与是现代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政治环境,更加关心政治,投身改革、财政议政。协商民主能够建构起理性解决政治参与诉求、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最大限度包容和吸纳各种诉求,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使个别的、分散的意见通过协商渠道得到反映和解决,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

 ( 二) 有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机构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舆情汇集机制和社会整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协商民主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的界别特点,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使决策更能兼顾各方要求;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的“人才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形成统一意志,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贯彻执行水平。

 ( 三) 有效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发挥人民政协在全局工作中重要作用。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是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人民政协所有工作都包含着协商民主的成分,协商民主体现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始终。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一个发扬协商民主的过程,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发扬协商民主的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民政协在全局工作中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协商民主的建设进程。

 二、XX 区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区设立以来,XX 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推动新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新时代面临的新要求,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实践仍面临一些问题。

 (一)协商主体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协商主体未能全面涵盖社会的各个阶层。当前 XX 区设置的界别难以有效涵盖一些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新生重要群体,不能充分体现政协组织的包容性,降低了协商的代表性和民主性。二是界别组织及活动机制不健全、不规范。除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外,其它界别没有建立界别活动组织机制和活动规范,导致部分界别在政协履职过程中组织松散、凝聚力缺失,界别协商未能深入开展,难以有效地收集和表达本界别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三是委员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协委员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撰写提案等还仅停留在临场发挥、泛泛而谈、为个人或本单位呼吁的层面,不敢讲真话讲实话,议政议不到关键处、建言说不到点子上。

 (二)协商内容界定模糊宽泛。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关系民生民利的重要问题,政府重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都应当纳入政协进行协商。但“重大、重要”两词词意模糊、原

 则笼统,政协与党委政府的理解有差异,难以界定,增加了随意性。一方面可能导致事无巨细都进行协商,增加党委、政府的工作量,也造成政协不堪重负、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也造成不少重大、重要的决策事项未纳入协商,在决策中没有政协各界的意见建议,降低了协商影响力。

 (三)协商程序随意性较大。程序是民主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必要程序常被弱化或忽视。一是部门开展协商的计划性不强。每年初主动提出计划请政协开展协商的很少,实难确保协商质量。二是原则执行不到位。对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人大、政府决策程序未能引起应有重视,政协政治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的规定难以完全落实。有的是决策后以通报代替协商,有的是为了过一道程序应急式协商,有的想到了就协商、想不到就不协商。三是协商成果的运用及反馈不够。有关部门或单位主动即时向政协反馈落实情况的很少,协商成果的办理落实及信息反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协商保障缺乏“硬约束”,协商制度贯彻落实有差距。区政府每年向区政协通报政治协商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区级部门将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其它方面的协商落实情况缺少有效的督促考核。

 三、进一步发挥区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建议 。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政协协商民主的生机活力。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找到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律的正确道路。因此,人民政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由此开展的各项工作创新才能紧贴中心、体现作为、产生实效,具有生机与活力。

 (二)完善人民政协协商主体的培育机制。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组成界别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是协商主体。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体现代表性、包容性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科学合理地设置与调整各级政协组织的界别,进一步优化界别的委员构成,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的团结面,增强人民政协的包容性。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协商民主的实效。应在深入总结各地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有益实践基础上,对委员的产生、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严把政协委员素质关,既注重委员的代表性,又注重委员的履职能力,既强调委员的荣誉,更强调委员的责任,真正把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的人士推荐到政协组织中。要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委员管理,维护委员民主权利,发挥委员履职的主体作用,以利于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

 (三)丰富人 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根本目标。政治协商层面的表现为党政需要、群众盼望、政协所能的问题,即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重要问题;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提案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等均是人民政协在有效发挥其职能基础上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容的基本要求。

 (四)规范人民政协协商议题的形成机制。健全党政部门与政协协商议题的申报制度,形成党政部门年初主动向政协提交协商议题,经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后,制定全年协商计划的工作制度,增强协商计划性、减少随意性。进一步明确界定民主协商的内容,制定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主动就重大问题与政协开展协商的工作细则,引导各级党政部门就重要工作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在政协开展民主协商。切实执行政治协商“三在前、三在先”原则,明确要求凡是应提交政协协商的事项未经政协协商的一律不决策、不通过、不实施。严格按照要求,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时阅批政协的协商成果,必要时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

 务会要专题研究政协的协商意见,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落实并向政协办公室反馈采纳落实情况,区政协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领导批示情况及有关单位办理落实情况。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新使命。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发挥其在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作用,指明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也为县级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探索路径。

 “向基层延伸”,既是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基层政协工作的现实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工作意见》强调了市县政协作为“平台”的职能定位。那么,如何搭建好“平台”,推动政协的协商向基层延伸,打通基层协商的“最后一公里”,是县级政协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宝兴县是四川盆周山区小县,人口不足 6 万,幅员面积 3114 平方公里,本文拟结合本县实际就政协基层工作谈下我们的想法。

 一、 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时代意义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的真实写照。在我国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大量政策的落实离不开基层。基层是各种利益诉求、各种矛盾纠纷的集中区。人民政协具有联系广泛的优势。基层委员数量大,与基层群众联系最密切,调解和处理基层群众的矛盾也最多。推进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基层政协的力量不可或缺。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基层协商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65 周年的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

 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从协商内容、协商范围和协商形式等方面阐明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主要任务。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70 周年暨中央政协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时代对人民政协的要求,再度强调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性,提出:“要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 。从协商主体的角度完善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这些强大的理论支撑不仅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更为县级政协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提供了行动指南,清晰地指明了政协的基层协商民主“是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为县级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拓展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二、基层政协的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不少市县政协针对民主协商如何向基层延伸展开了积极探索,如建立“委员之家”,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站、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等。这些探索有利于密切基层政协与广大基层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宝兴县政协也不例外。但在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的过程

 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现实困境——虽然基层协商的制度机制已经相对完善,但落实下去的反馈效能不如预期。既然顶层设计本身没有问题,那么为什么“延伸”的过程受到阻碍甚至与顶层设计发生了脱节现象呢?

 首先,在乡镇(街道)政协机构组织设置面临问题。

 一是组织载体向基层延伸无据。根据《政协章程》,人民政协的基层机构设置只到区县级,在我国五级行政机构中,乡镇(街道)并无政协组织机构。在职能定位上,“四家班子”序列中,党委是领导机构,人大是权力机构,政府是执行机构,政协是在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十九大以来明确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定位。由于国家在顶层规划设计中没有在乡镇(街道)设立政协机构组织的明文规定,导致在乡镇(街道)设置政协机构组织存在质疑。这类机构组织面临职能定性不清、权责边界模糊的尴尬,在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缺乏一个相应的“名分”,不受基层党委的重视,导致部分基层委员产生了“想尽职怕越位”“想帮忙怕添乱”,最终变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无为思想。从而降低、弱化了“委员之家”等机构的社会功能,没有与县级政协职能有效衔接。

 二是县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探索不够。为了更好地把乡镇政协委员组织起来履职建言,使政协工作进一步向基

 层延伸,我们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的“委员之家”、委员联络站、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等,由县政协的界别牵头管理,出题目给点经费,区域内的委员靠自身的能力素质、公信力和号召力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完成工作。由于不是相应的县级下设机构,和乡镇的工作是“两张皮”,组织架构具有一定自发性、松散性,乡镇党委没有把这一工作统筹起来,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不畅,基层和群众协商的重要渠道不畅,反映迟钝,久而久之,失去了基层群众的信任,工作站、委员之家的地位作用也就淡出了。从宝兴县“委员之家”等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过程看也是这样,我们在两个乡镇设立了“委员之家”,启动初期运作较好,一年半载后,由于内生动力不强,纵向延伸法理依据不足,横向缺乏工作平台,活动和工作都停止了。

 其次,人民政协由各界别、各民主党派、各参加单位组成,界别由委员组成,基层委员成为“向基层延伸”的关键因素。但在基层,我们的界别设置、委员遴选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

 一是基层界别设置代表性和界别的包容性已不适应。中国已经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全面小康社会即将建成,我们正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政协要把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组织起来,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

 我们这类山区小县,没有民主党派,设置的界别委员的数量有限,但社会的阶层同样复杂,新的经济、社会组织没有协商委员(如协会、农庄、电商),致使现行的界别、委员规模在代表性包容性上都不够,已不适应协商重要渠道的要求,基层的神经末梢触角已不够深广,基层协商受阻于“最后一公里”。

 二是委员的政治和工作保障有待加强。政协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政协委员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我们应允许不同的思想、看法、意见在政协存在,鼓励讲真话实话,鼓励争论,保留不同意见,我们基层政协由于思想认识和传统思维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差距,仍存在不敢讲真话,“戴帽子”等问题。基层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视察监督,参政议政学习培训的保障不够,给政协提供的知政明政的平台渠道不畅,经费保障水平低等,一定程度影响了履职积极性。

 第三,协商机制的落实不到位。县级政协协商机制的形成需要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取决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工作的认识和落实。协商工作是互动的,对下是调动积极性,关注群众的所思所想,关注民生热点难点,对上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如协

 商在前的落实,就更多的取决于党委政府的主动交办,如何有效衔接,怎么持续衔接的效能,这都是县级政协所面临的问题,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并确保机制的长效运行。

 三、破解困境的路径思考

 一是完善基层协商组织的职能定位,统筹协调基层协商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协商组织,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大人共同商议界定其职能。由党委牵头,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定编定员,完善岗位职责,名正言顺地开展基层协商工作:政协设置在乡镇的“委员之家”、委员联络站、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等可视为政协在基层的“小微协商”议事平台,并赋予其作为县级政协的基层组织参与基层协商的权力。基层委员在履职过程中有了“底气”,就更加敢于发声,更好地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建言献策。要建立健全一套党委领导、政协主导、人大支持、政府参与的基层政协协商的长效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政协有效衔接。

 二是根据实际扩大基层界别,适当增加 委员,让基层协商工作扩底强基。我县按照要求沿用原来的界别、委员的规模已经多届,我们认为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拓展县级政协的界别构成,尽可能地吸纳新兴社会阶层和代表人士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壮大政协基层委员队伍。新生的力量往往思想相对开放,具有更强的表达诉求,这样就能够获得更多

 真实的基层情况反馈。比如,发展乡村振兴的“农庄”代表人、新型职业农民、地方新技术产业的代表人士等。可以在建立健全专委会联络界别委员的制度前提下,建立各界别的自我管理制度,推举有公信力的界别委员组织管理,甄别、汇总信息,不仅便于各界别的社情民意及时上报,也方便界别内部、跨界别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比如,我县是山区小县,没有民主党派,一专委会要承担联系多种界别的任务,因此,可以尝试探索界别自我管理的途径。委员和代表错位安排,党委在换届期间统筹考虑,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在社区、村、组错位安排,让大的社区、村、组都有代言人,畅通基层协商工作渠道,打通协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提高委员的素质,提高基层协商的质量。加强委员学习和培训是协商质量提高的重要前提。委员的学习培训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理论学习、履职能力培训以及调研考察。首先,理论学习必须重视,要组织委员定期学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提高委员的政治站位,使基层委员更好地在人民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于这种定期的学习,“委员之家”等的作用就凸显出来。其次,要强化履职能力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基层委员撰写提案、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其履职效能。再次,要多邀请基层委员

 参与县级政协组织的调研考察,这不仅能提高基层委员的履职积极性,也是一种实践中的学习,更是发挥其界别优势的重要渠道。

 四是提供工作条件,强化考核,激发委员基层协商的内生动力。完善管理办法,每年组织考核,我们制定了优秀与合格委员标准,建立了退出机制。2020 年,由统战部门和政协党组共同对委员进行全员考察,对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委员,对存在问题的委员开展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委员作出组织处理,我们撤销了两名委员的资格,对三名委员进行了谈话。加大对委员协商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以激励为主的政协委员考核机制,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考核标准,不能仅仅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作为考核标准。政协委员在本界别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也可以作为优秀政协委员的考核参考。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对政协委员的履职成果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政协委员、信任政协委员,提高基层政协委员的委员身份认同感和自我价值实现感。党委要保证政协委员的政治权利、为政协委员提供良好的履职环境。政府应为委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高委员经费的预算,为委员开展协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五是加强政协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基层协商工作的信息化建立工作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互联网思维”的重

 要性。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互联网”思维必不可少。要充分利用现在的社交平台如微信、qq 等,密切县级政协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在互联网上为委员们建立一个团结、热闹、思维碰撞的“家”。在融媒体时代,要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协的微信公众号平台,方便委员学习和了解政协信息,强化委员的身份认同和履职积极性。要推广使用“政协云”APP,引导委员学习使用“政协云”,举办网上视频协商,方便基层委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实现信息报送的渠道畅通。

XX县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探讨

  近年来,xx 镇认真贯彻要求,不断践行和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在议题筛选、协商形式、议题落实等方面想办法,在操作性、多层次性、制度上出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本文总结 xx 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的经验,查漏补缺,以期为下阶段进一步开展好基层民主协商提供助力,也为全市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提供样本支持。

  一、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主要做法。

  ( ( 一) ) 科学确立协商议题,让协商民主有实内容。坚持依法协商、平等协商、事前协商的原则,突出党组织“一把手”的职责和作用,把基层民主协商列为村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主要责任之一。一是围绕党政工作中心选题。围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创国家卫生镇、垃圾分类、五水

 共治、三改一拆等议题,为当前工作出谋划策。二是围绕关注民生促和谐上选题。从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出发选择协商议题,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民主协商。截至目前,共化解社会矛盾 x 起,调解率达 100%;破解涉稳难题 x 件,化解率达 100%。三是围绕区域发展特点选题。针对“旅游首位”理念,着手创建国家 4A 景区和旅游风情小镇工作,形成多条操作性强的建议提交市旅游局。

  ( ( 二) ) 创新探索协商形式,让协商民主有好途径。制订和完善制度建设,结合乡镇实际工作,在不断的实践中创新提高。一是专项议题民主协商。通过召开代表团成员季度会议、专题座谈会、重点提案议案回复会等形式进行协商。二是开展视察评议活动。就相关工作进行现场分析点评、民主协商。三是书面征询互动协商。开通《xx 人》乡贤杂志《建言献策》专栏等平台,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利用桃江先锋、美丽 xx等网议互动、网络问政平台和村级“微平台”进行互动协商。

  ( ( 三) ) 规范建立协商 程序,让协商民主有真效果。一是党组织提议。由镇党委、村党组织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辖区群众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并提出协商议题。二是事先告知。协商议题确定后,由镇党委、村党组织制定协商方案,提前向需参加协商的小组成员发出书面通知,提供相关议题资料,并支持他们就协商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在所联系的群

 体内开展意见征求,为协商做好准备。三是开展民主协商。根据确定的协商方案,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牵头召集民主协商小组成员将各方的利益诉求放到会议上进行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达成较为一致的协商意见,最后将达成的协商共识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决策机构。四是协商成果纳入决策。由镇党委、村党组织负责对协商结果进行研究审议,在启动决策程序后,负责提交决策机构,供决策机构参考采纳。五是决议反馈。在相关议题有决策结果后,由镇党委、村党组织负责向参加该议题的民主协商小组成员通过座谈会、通报会或书面等形式进行反馈。六是过程监督。在该议题执行过程中,邀请相关民主协商小组成员进行民主监督。实施主体及时通报事项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后续应对措施,民主协商议事会成员可组织督查,评估事项实施的优劣,对进展不当之处提出意见,督促实施主体加以改进。

  二、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困难和问题。

  ( ( 一) ) 协商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视不够,部分基层群众对协商民主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调研发现一些村在召开民主协商会议时,村民认为是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愿监督,不愿参加,召开协商会议时,参与者多为人大代表和象征性找来的一些村民代表,这种协商只是象征性协商,并无实质内容。

 ( ( 二) ) 协商形式单一化。由于事先调研少,协商对象、内容缺乏针对性,内容目前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大多以圆桌会议讨论为主,针对性不够。虽然能通过集体协商解决一些问题,但实际性应用不强,需在协商方式上探索多种途径。

  ( ( 三) ) 协商成效不显著。虽然大多人都能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但在落实上不明显,由于跟踪、督察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协商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采纳。有些协商所达成的结果在实施上,具有一定的难度甚至没有可行性。

  三、优化基层民主协商的思路和对策。

  ( ( 一) ) 开展广泛宣传,激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热情。通过制作展板、设立宣传栏、举办讲座、调研座谈、组织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协商民主意义和作用,营造学习领会基层民主协商基本内涵的浓厚氛围,让基层民主协商的内涵、意义和现实价值家喻户晓、人人入心入脑。充分利用协商民主形式为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提供合法渠道,通过平等的对话交流,促成各利益主体之间形成合作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形成法治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相应地促使协商民主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接受和运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的热情。

 ( ( 二) ) 探索协商类型,丰富协商方式多样化。协商内容与对象决定协商方式,协商方式影响协商结果。协商方式灵活多样,协商结果便于形成。因此,既要有传统协商方式,又要有现代网络协商方式;既要有集体协商,又要有针对性协商。具体协商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会议协商。召开由协商对象参加的协商会议,可建立议事会制度、民主日制度、同心会客室等方式,广泛征询意见。二是点评协商。组织协商对象开展评议活动,就相关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现场分析点评、事后绩效评议。三是咨询协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共决策事项,邀请专家或委托专家学者、上级专业部门及辖区专业人士等,进行咨询论证、评价分析。四是网络互动协商。采用网上公示、网上民意调查、网上征询意见等形式,进行互动协商。

  ( ( 三) ) 提升协商质量,确保协商有效落实。只有把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基层民主协商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一是围绕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在调研的角度、高度、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围绕协商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广泛论证,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建言建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献策献到决策中。二是建立效果反馈,完善跟踪机制。对社情民意信息,认真答复,及时反馈落实。通过组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了解,对重要的协商成果在实施中已经

 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可进行再次协商,促进协商成果的深层次转化,还可通过适当途径和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切实提高建言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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